第二节 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 一 实行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创造中国的新医学、新药学”。是党的一贯方针。
1958年,大批转业官兵来场后,生活条件艰苦,生活环境不适应,致使各种传染病大量发
生。为了满足医疗上的需要,挖掘丰富的自然资源,1959年,医院送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和司
药三人到北京解放军总院、北京中医院参加西医学习中医和中药制剂学习。一年后,中西结合、
中药制剂开始在医院试行。七十年代开始,大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了“西学中”的学习,掌握
了中医辩证施治理论和理解常用中草药的应用。
二 药品研制
1959年,医院因陋就简,办起了中西药剂室,但自制药品量很小。1970年以后,医院、各
基层卫生室都自种自采中草药,开展了中草药制剂工作。卫生室制作丸、片、通剂较多,少数
卫生室制作注射剂。虽然质量不高,但在防病治病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大剂量的中西药制
品是在农场医院制剂室里完成的。制品中有丸、片、散、膏、注射安瓿和静脉注射剂,用于防
病治病的比例在医院已达到30%以上,大输液体基本自给。
1970—1982年中西药品自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