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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业改革

第二章 加快改革步伐

第一节 农业改革


1984年11月19日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农场制定了《八五四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l2月8日又制定了《关于将畜禽作价卖给个人经营的实施办法》及《兴办家庭农场作价转让
农机具的规定》,从此拉开了兴办家庭农场的序幕。各生产队统统改为服务站,队长改称主
任,由行政管理职能转为服务协调职能。l985年1月9日农场召开了服务站主任和党支部书
记会议,动员各单位组建家庭农场。经过一个多月的酝酿组织,到2月末全场42个农业生产
单位共兴办家庭农场l473个,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1105个,家庭牧场l77个,家庭林场5个,
其它专业户186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48.6万亩,人口9883人,其中职工4392人。转卖大中
型拖拉机329台,收割机188台,机引农具1944台套。农机具总转卖价值667.8万元,牲畜
转卖价值21.6万元。兴办家庭农场是经营体制的深刻变化,由集中决策到分散决策,由统一
经营到分散经营,产生了很多新的矛盾。主要是劳动、技术、规模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抗灾
能力减弱。1985年全场实际生产粮豆5万吨,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620.5万元,盈利240.7万
元。有875个家庭农场和专业户亏损,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9.4%,亏损额为217.1万元,亏
损挂帐人数l948人,占家庭农场总人数的44%。这对家庭农场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1986年根据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二届四次职代会通过《进一步完善农牧生产队经营
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试行办法》,明确提出农业生产队的经营体制不搞一种模式,允许
干部和工人在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选择和探索不同的模式。根据这一精神1986年2月
各服务站又改为生产队。除二十五队坚持全部实行家庭农场体制外,其它生产队组成农机联
合承包组,实行队长挑头班子集体承包的经营责任制。土地集中经营,转卖的农机具收回生
产队。参加农机联合承包组的劳动力有2719人,经营土地50.6万亩。全场还有联户农场34个,
劳动力人数317人,经营耕地2.4万亩。单户家庭农场870个,劳动力1220人,经营耕地2.5
万亩。家庭农场经营耕地不足农机联合承包组的十分之一。

1988年初垦区再次掀起划小核算单位大办家庭农场的高潮,这次农场领导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没有搞一刀切。有18个生产队仍以机组联合承包为主,另有7个队以
机组分组承包为主,两种形式共经营耕地36.5万亩。另有l7个队二次兴办家庭农场,各种形
式的家庭农场增至l684个,专业户197个。经营耕地l9.8万亩。再次转卖农机具价值150.7
万元。1989年1月这l7个生产队在二次办家庭农场一年之后又把转卖的农机具收回,改为以
生产队长挑头,班子集体承包经营形式。从此以后经过不断完善全场逐步形成“一大带多小”
统分结合的农业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格局。

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过程中,农场于l994
年1月决定农业生产队实行“两自”(生产费和生活费自理)。各生产队在银行设置账户,
作为农场财务科账户的分户。取消农场内部转帐支票,财务往来一律用现金或银行支票结算。
粮豆产品实行“死”一块,“活”一块的管理办法。1月21日农场下发了《生产队业体股份
合作经营试行办法》和《八五四农场土地租赁管理条例》,三队、五队、九队等7个生产队
试行业体股份合作经营。即将机组联合承包体改为由其成员出资入股的股份合作经营实体。
一部分生产队的耕地实行了租赁经营。当年各单位生活费自理率达l00%。生产费自理率85
%。l995年生产队业体股份合作经营进一步铺开,实行业体股份合作经营的生产队达30个,
种植水稻和经济作物的仍坚持以家庭经营为主。参加业体股份合作经营的工人,除了按劳分
配一块外,还要按其出资多少进行按资分配。农场将耕地和场有固定资产出租给股份合作农
场,股份合作农场按规定向农场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