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它方面的改革
第三节 其它方面的改革
机关改革
场部机关的改革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工资与奖金。1983年开始实行浮动工资制,
机关人员工资和奖金与全场生产财务计划完成情况挂钩。l984年6月以后改为月薪,按岗位
考核分数,计发年终奖金。年终奖金额按全场奖金平均数计算。l991年7月实行风险抵押金
制,数额由600元至4000元。l993年增至1000元至4000元。二是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
l988年实行定员定篇,办公经费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受罚。l989年将8个经营和事业服
务性科室从机关分离出去,1993年1月再次对机关调整与精简,将8个科室转为经济实体,
8个转为独立核算,经费包干的服务性事业单位。机关科室由40个减到17个,人员由250人
减到137人。
医疗制度改革
1985年1月医疗经费实行包干使用。按全场职工工资总额的6.5%核给医院,由医院统
一掌握使用。职工个人医疗费用实行限额包干,超限按比例报销。l986年除结核病、癌症等
大病实行免费外,普通病的医疗费与个人工龄挂钩,除建国前老干部以外,按不同工龄自己
负担5—20%。在就医时全额交费回单位按比例报销。1991年实行医疗证制度以后,职工就
医时只收取自理部分经费,免费部分由医务部门报账。1993年1月实行大病医疗保险,每人
每年收取保费10元。1994年1月医疗经费全场统筹改为各企业各单位与医院签订医疗保险合
同,按月向医院缴纳医疗经费。
教育改革
农场的教育改革重点是调整学校布局,实现集中办学。为提高教学质量与教育水平,精
简教职员工,l985年8月至l988年2月把各片上的6所中学合并到场部一所中学,把各生产
队办的小学37所,合并到原二分场、三分场、五分场和七分场4个点上,迈出了集中办学的
第一步。l994年2月,撤销原三分场小学,将学生合并到原职业高中成立附属小学。1994年
7月撤销七分场小学,将学生并入在原职业高中成立的第二小学。职业高中因学员太少,合
并到一中。1995年农场各单位和全体职工集资650万元,兴建一栋7145平方米的教学楼,现
已完成土建,1996年8月可交付使用,届时全场中小学都集中到场部教育区。进一步实现集
中办学。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从1985年1月开始,行政与技术干部由委任制改为聘任制,党群干部仍实行任命制,1989
年1月下放干部的管理权限,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农场只管各企业各单位的主管干部,副职干
部及工作人员由各企业各单位的主管干部聘用,报农场人事部门备案并办理聘任手续。实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1994年1月农场所有干部由国家干部改为企业干部。1994年11月在部
分生产队试行队长选举制,竞选上岗。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1985年1月用工制度改为合同制,新吸收的工人一律为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l992年
以前职工子弟通过职业教育全部吸收为合同制工人,分配到各企业各生产队去工作。l993年
开始农场不再包分配,改为用人单位招聘双向选择,被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按合同上岗工作。1993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界限,与用人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上岗工作,不签劳动合同者不能上岗。“铁饭碗”被彻底打破。l995
年3月场部成立了劳务市场,负责待业人员职业培训和再就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登记进入劳
务市场的有935人。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农业生产单位从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固定工资制改为分配制,平时可以预借生活费,
年终按生产成果进行分配。原工资级别保留,按国家工资政策照常晋级,成为档案工资,与
劳动分配不挂钩。工商运建服企业,1988年以前实行浮动工资制,职工原工资级别不打乱,
平时拿本人工资的80%,20%与本单位的效益挂钩,年终决定沉浮。l988年以后工资级别打
乱,实行岗位效益工资或结构含量工资。文教卫生和农场机关等事业单位1988年改浮动工资
制为基本工资加奖励。文教单位的奖金为定额奖金,卫生部门和机关为浮动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