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项目管理

第四节 项目管理


一、黑龙江农垦开荒项目
黑龙江农垦开荒项目1983年由国家批准立项,该项目开荒300万亩,项目资金来源由世
界银行贷款8000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26000万元。农场承担开荒20万亩,新建七个外机生
产队,项目资金39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l077万元)。

1983年9月成立农垦项目指挥部,负责农垦项目管理,包括建设管理,财务核算,机械
设备引进,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1984年7月农垦项目世行贷款第一批农业机械、水利机械到场,分配到八队、十三队、
十五队、二十队和水利队。

1985年秋,第二批机械设备进场,分配到六队、七队、九队和水利队。

1984年至l985年,农场先后有41人参加总局办外机培训班,l7人参加管局培训班,农场
培训213人次。

农垦项目资金来源:世界银行贷款1861.89万元。其中:汇率差异784.12万元;国家拨
款672.96万元;总局自筹387.03万元;农场自筹266.88万元;项目小水287.03万元,流动资
金146万元,总投资3621.79万元.

该项目经过全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于1988年12月竣工,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业基
础建设、文教、生活、道路、通讯电力都有一定发展,外机的引进,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加快了农场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党和国家为稳定与持续发展农业、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后劲,实施农业综合开
发建设。1988年经黑龙江省批准实施的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场被定为项目实施单
位之一。l988年至l990年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小区有两个,大莲泡小区和西大岗小区,1991
年至l993年第二期开发是迎春清河小区,l994年至l996年第三期开发是虎北一小区。前二期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通过省和国家验收,第三期正在运行中。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农场成立农业综合开发办归属计统科管理,在财务管
理上,配备专职会计,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按工程进度拨款。严格计划管理,杜绝计划外建
设,编制各期开发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扩大初步设计,计划批准后,开发办组织有关技术部门
进行工程勘探设计和编制工程预算。由开发办审核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在
工程管理上,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施工前由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开发办会同有关部门
经常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工程竣工后,由验收领导小组验收,
按照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逐项验收评分,工程质量评90分以上为优良工程,75—89分为
合格工程,75分以下为不合格工程,不合格工程不验收不拨款,限期返工达到质量标准。在项
目资料管理上,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资料齐全:即开工报告、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施工日记、
各种材料实验报告、隐蔽工程照片,大型工程要有回测资料、竣工报告、施工总结,开发办每
年上报年度开发区总结,自验报告,竣工报告。
   各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任务
单位:万亩


农垦开荒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



  各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1988年至l995年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1991年7月15日至l6日由总局李士凌高级工程师为首的验收组对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项
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大莲泡小区定为优秀项目,西大岗小区定为良好项目。

1991年8月12日至l4日,由省农业开发办处长高级工程师丁本昌、副处长工程师迟日恒
为首12人验收组对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总评为优良工程,同意验收。

1991年9月由农业部农垦司司长刘成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于淑欣为首的验收组对第
一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总评为全部合格,同意验收。

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中草场改良被国家开发办评为“五朵金花”,一期开发项目被省开
发办评为先进农场,以奖代投30万元。张增良、富振宇被省开发办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2年至l994年由国家审计署驻哈尔滨特别办对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进行财务审计。

1994年6月中旬由国家开发办计划司副司长徐殿试为首5人对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同意验收。

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被总局评为先进农场,孙春保被总局评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