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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 险

第五节 保 险



农场的保险业务是l 984年起步的,在计财科设立了代理机构。1985年农场选派了两名
工作人员到迎春保险办事处专事办理全场的各项保险业务。1984年至l989年保险代理机构一
直与迎春保险办事处合署办公,是一个半独立机构。1989年9月经与虎林县保险公司协商,
代办处与迎春保险办事处分开,代办处人员增加到5人,在行政上仍属计划统计科,l993年
元月,代办处与计划统计科分开,成立八五四保险公司,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机构。

1984年初设保险业务只有机动车辆和司乘人员两个险种,年上交保险费不足l0万元。到
l986年保险业务,增加了奶牛、企业财产、中小学生平安,家庭财产、房屋定额、简易人身、
团体人身等十余项险种。年交保费超过了20万元。1987年在全场建立了保险代办网点、聘请
各单位会计为兼职保险代办员,保险业务有了明显扩大,保险业务承保面达到80%以上,当
年缴保费44.9万元,比l984年增长了4倍。l990年保险业务达到了23个险种,参加简易人身
保险2万余份,人民群众对保险的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涌跃参加保险,年收保费70余万元,
为1984年的7倍。l992年之前保险业是按事业单位管理,不进行单独核算。l993年元月场机
关进行体制改革,把保险代办处从计划科分离出来,成立保险公司,变为实体。,实行独立
经营,自负盈亏。从此农场的保险事业,并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运行。

组织经济补偿是保险业务的重要方面,1984年至l986年,组织经济补偿35万元,1987年
至l994年经济补偿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