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十五章 内部审计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为落实农总组字[1986] 111号和牡农局发[1987] 17号文件,关于设置审计机构的精神。
l987年3月10日,场发[1987] 7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将原计
财科分设计划统计科、财务科和审计科”。审计科正式成立配备3名审计人员,李桂珍任副
科长。审计科是农场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对本单位及其
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依法审计监督的双轨制机构。审计科的工作是对本单位
领导和国家负责。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和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l989年1月23日,李桂珍升
任审计科科长。1990年3月10日,刘梦锡调审计科任副科长。l990年6月10日,李桂珍调牡
农管局工商局。l991年2月13日刘梦锡任审计科科长。l993年农场在精简机构时,审计科编
制增加到5人。l993年4月6日,赵汇江任审计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