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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用工制度改革

第五节 用工制度改革


1983年农场职工身份有两种,即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和集体所有制工人。

1984年底农场第一次招收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对象是全场职工子弟,而对新分配的
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仍按全民所有制固定工接收。

1987年以前,每年招工人数由农场按应就业人数申报计划,管局审批下达,由农场统招
统分,就业率基本为100%,指令性分配使企业劳力严重过剩。

1988年开始,在招工方面彻底打破计划体制,形成由企业自主招工的新局面。各企业根
据自我需要,决定招工的条件、数量、委托劳动部门代为招工。劳动部门面向社会发布招工
广告,公开招收择优录用。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选择职工,职工根据自我特长来选择
企业,即双向选择。避免了劳动力浪费。达到企业满意,个人满意。

1989年场直工商运建服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工人一次上岗定终身的老
制度,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1993年以后全场各单位均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的新用工
制度。

1993年1月,开始打破职工身份界限,将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包括干部)、全民所有
制合同制工人、集体所有制工人三种职工身份全部打乱,取消界限,凡上岗人员全部签订劳
动合同,统称为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岗位之分,没有身份界限。职工能上能下,能进
能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劳资双方的责、权、利,
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按照合同条款依法管理。

农场对于因种种原因不能上岗的职工制定了较优惠的政策,给予了适当的安排。

从1985年起,对年老体弱不能顶岗人员分别不同情况实行包保结合和内退。对年纪较轻
因长期有病不能顶岗人员批准辞职、退职或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对企业分离出的富余职工,
支持和鼓励他们发展养殖业、种植业、运输业、服务业及庭院经济。同时还向北京、天津输
出劳务,介绍部分青年待业人员进城打工。l 993年,农场成立了劳务市场,统一管理和安
排待业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