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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四章 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

第一节 概述



中共八五四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一监察委员会,产生于1958年农场第三次党代会,
历经两个发展阶段。文革前为第一阶段,l958年至1966年,这八年中,农场共召开五次党代会,
相应产生了五届监察委员会。文革期间监察委员会被取销。

1979年12月,农场第十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后为第二阶段,
l979年至l994年的十六年中,农场又召开了四次党代会,产生了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农场纪
律检查工作逐渐步入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1983年以来,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办事
机构作为党的执纪部门,在端正党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现任纪委书记黄万荣、副书记欧坤祥。

根据黑政[1988] 6号文件和黑垦局编[1988] 15 号文件,为实施对全场行政干部和专业技
术人员的有效监督,1989年2 月,农场设立了行政监察科。l993年初,农场进行机构改革,纪
委与监察科实行合署办公,称纪监部,履行纪委、监察科、检察室三种职能。同年11月,根据
上级要求,检察室单独设立,从纪监部中分出。

13年来,由于农场党委重视,纪委机构、人员相对稳定,经历届纪委成员的共同努力,农
场纪检工作很快走在了牡丹江农管局的前列,3 次被总局纪委、6 次被管局纪委评为纪检工作
先进单位,监察科在单设的4 年中,一年被评为总局先进,三年被评为管局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