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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监察

第三节 行政监察



1989年2 月,农场成立监察科,编制4 人,科长:付寿瑞,副科长:欧坤祥,监察员2 人。
监察科负责农场科级以下行政、技术业务干部违反政纪案件的查处,具有检查、调查、建议和
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1989年9 月,按照总局、管局的部署,监察科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场干部建房、修房情况分
五个阶段进行了清查。全场清房总数为461 户,其中有工程户185 户。经查占用公款、公物和
个人装修房屋2 人,违纪金额4500元;占用公款公物建私房7 人,违纪金额l5038 元;倒卖房
屋1 人。立案处理8 人。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了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堵塞了漏洞。农场
被总局评为清房工作先进单位。

1990年9 月,在全场开展了清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中,制定了“三
查一纠”方案措施,对历年经济收支、罚没款进行了清查,查出坐收坐支违纪款4 万元。交通
科结合财务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5000元,按规定进行了处理。11月5 日农场召开了机关干部
及场直各行业主管干部参加的纠风会议,至此,纠风工作深入展开,全场共查处案件6 起,违
纪金额达28万余元,处分干部3 人。

同年l2月至翌年3 月,农场对各单位干部、工作人员购买摩托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查
处了3 名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和工作人员。

1989年2 月至l992年12月,监察科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262 件次,与公安、财
务稽查、审计、工商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立案、结案38起,处理违法违纪干部40人,为
农场挽回经济损失36.64 万元。农场监察科1991年被总局授予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管局监察
局授予先进单位。

  1993年1月监察科并入纪委称纪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