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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律服务

第四节 法律服务



根据农场经济发展和农场对内对外贸易的需要,司法科开展部分法律服务项目。自1987
年以来,共参与诉讼和非诉讼代理32件,清回欠款24万元,为8家基层企业担当法律顾问;
代写各类法律事务文书,144份;解答法律咨询3400人次;协办各类公证2661件。

公证业务是由司法科代表牡丹江农垦公证处开展工作,参与农场对外的承包、转让、租
赁、买卖、劳务、收养、赠与、遗嘱及计划生育、婚前财产等公证项目,用法律手段保障集
体和个人的利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
    公证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