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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十二章 武装

第一节 概述



1983年武装部在岗5人,部长张永新,副部长刘殿新,三个干事,l984年5月张永新停
薪留职搞个体经营,王景安被提为副部长。l987年10月刘殿新退休,王景安调出,张永新回
到武装部任副部长,没有部长,从此至1993年12月,武装部只有2人,l990年4月王光军接
替张永新任副部长,1993年12月张爱群任部长,武装部增至3人,升格为副处级。

1989年,上级要求农场实行“武装委员会”、“第一部长”制度。农场党委书记兼任人
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场长兼任武装部第一部长。

农场人民武装委员会是农场党委下设的专门领导机构,成员由农场有关科室的主管领导
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武装工作方面的重大决策,定期听取武装工作的汇报,审核经费使用,
研究决定民兵工作的表彰奖励,特殊情况下,对民兵发布号令。

全场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69个,民兵总数1680名,其中基干民兵436名,编制1个营,
管辖3个步兵连,1个机炮连。普通民兵1244名(民兵干部l79人),混编为1个民兵团。

全场在册预备役人员91人;其中技术兵种42人;普通兵种49人;1983年至l995年共征集
新兵l21名。

武装部在农场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以农场两个文明建设为中心,以国防建设
需要为目的,根据《民兵工作条例》,按照民兵工作“三落实”的要求健康发展,在国防教
育,民兵训练,拥军优属,业务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l994年被管局武装部授予
“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1995年被总局授予“先进武装部”;自1983年至l995年连续被评
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