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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街道办事处

第二节 街道办事处



建场30多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场部地区的人员不断增加。农场于l990
年3月,成立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房产科合署办公,主任由房产科科长李庆芳兼任,
主要由副主任林久堂抓街道办的日常工作,街道办事处成立后,场部地区划分了11个居民委。
第一居民委水利砖瓦厂住区,第二居民委良繁站农业中心住区。第三居民委医院住区,第四
居民委机关住区,第五居民委原汽车队住区,第六居民委商业公司住区,第七居民委基建公
司、机械厂住区,第八居民委物资供应站、中学住区,第九居民委制材厂、畜牧公司住区,
第十居民委园林队、浸油厂、饲料厂住区,第十一居民委,公路站、桥涵队住区。居委会主
要是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等工作。

1990年4月,街道办独立办公,直接受农场行政副场长赵惠祥领导,后为便利工作,将
原来的一委、二委划给所在单位管辖。

1993年2月,农场机构改革,将街道办与司法办合并,街道办主任、副主任由司法科科
长刘德全、副科长党仲录兼任。

1995年3月,街道办划归房产科,街道办主任由房产科科长王广胜兼任,同时调整了居
民委,三委改为一委,四委、五委合并成二委,六委、七委合并成三委,八委改为四委,九
委改为五委。

根据场党发[1995]8号文件,将住在各居民委员会辖区的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
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在各居委会党支部的领导下过组织生活。

调整后的居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建工作;环境卫生、辖区内的
景观建设及其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和流动人员的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社会治安的防范;
规划、房建、及其房屋转让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