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场域演变
第二节 场域演变
建场初期,八五四农场拥有荒原292.5万亩,近2000平方公里,这是当时农垦局统一勘测
规划,并报上级批准的。那时东北部的阿布沁河北侧支流,小西南岔河还是农场的内河,现在
的东方红镇以东还有八五四农场一个东兴分场,西北部、西部和南部基本就是现在的场界(只
是1975年增加了二十五队、二十六队、二十七队)。东西长和南北宽是接近的,而且是西部窄、
东部宽(现在是西宽东窄)。
1963年国务院指示开发完达山林区,东北农垦总局决定在八五四农场内组建两个林业局,
即现在的东方红林业局和迎春林业局,划出土地约67万亩,(3个分场的10个生产队)。1965
年将军岭畜牧队的土地划给完达山林管局的农建师,后归迎春林业局。周边的迎春镇、迎春机
械厂、迎春粮库等友邻单位,先后又占去部分土地。
1975年,三十六团建制撤销,该团3个连队并入当时的三十三团,并入土地面积99476亩。
1978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农场阿北地区57万亩土地划归牡丹江地区,农场已着
手建设的6个生产队奉命撤到阿布沁河以南,这时农场土地总面积是169.43万亩。
从1991年的11月开始,经过4个年头的土地详查,1994年初报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认定,
截止1993年底八五四农场土地使用总面积1827201.5亩,1999年,迎春机械厂破产,所控制和
使用的土地面积24080.8亩,划归八五四农场。从而农场土地面积达1851282.3亩,折合1234
平方公里。2000年,经过勘测落界,省政府批准,农场土地面积实为1849635.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