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政管理 从1996年起农场林政管理实行主管副场长、林业科长林政管理负责制,各单位实行行政主
管领导负责制,林业科设专人主管林政工作,现农场重点林区设专职营护林员13人,有林地生
产队设兼职护林员负责护林工作。
一、林政执法
农场林业科以总局林业局名义按省林业厅委托行使农场区域内林业行政处罚权,经总局林
业局组织培训,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于1995年12月8日核发林政管
理人员行政执法证6人,2003年3月24日换证。于1996年6月30日核发农场专职护林员行政执
法证5人,2001年12月到期。2002年1月1日由国家林业局核发农场专职护林员林业行政执法
证16人,现在岗13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行政。1996~2000年开展了
“三五”普法活动,2001年起开展了“四五”普法活动,1999年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林业行政执法承诺制度。2003年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确定
了岗位责任人。每年开展林政检查5次以上,利用电视宣传典型案例2次,做到依法办案,遵
循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林业行政收费、罚没款按规定上交财务。
二、护林员队伍
1996年农场设有专职护林员8人,1997年9人,1998年、1999年11人,2000~2003年为13
人,负责农场重点林区内的森林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并为护林员的管理工作建立了档案,制
定了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岗位考核标准。签订护林员岗位责任合同,林业科每年组织对护
林员进行考核评比,确保了护林员队伍的素质。
三、木材加工
农场境内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木材加工厂有:
1、振兴木材加工厂,位于农场场部东,1990年建厂,个体经营,从事建材加工、制作。
2、牡丹江垦区亚东木制品厂,位于迎南社区,2000年8月建厂,个体经营,从事加工生
产销售铅笔板。
3、王春林木制品厂,位于农场十队,2002年10月建厂,个体经营,从事加工生产销售雪
糕棒。
4、皖峰木制品加工厂,位于农场十队,原中心林场木材加工厂1996年破产,2002年由个
体接管经营,从事木制半成品、建材加工、销售。
四、征占用林地审批
1996年农场实施“五荒”资源开发,开发中非常重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没有发生毁坏森
林资源、侵占林地现象,1998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发明电[1998]8号《国务院关于保护森
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各级林业部门开展了专项林地清查工作,1999年林
业科组织还林60亩(鸡西正阳矿在二十六队9号地毁林开垦60亩),2000年9月由分局林业局
和农场林业科对养殖场沙场非法侵占林地进行了查处。1998年8月至2000年1月国务院决定冻
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2000年7月7日经总局林业局批准迎南
社区供电改造工程占用林地0.2亩;2000年11月7日经总局林业局批准十四队泵站输电线路工
程占用林地2.3亩;2001年6月6日经总局林业局批准神泉山水库建设占用林地25.7亩;2002
年6月12日经省林业厅批准皖峰水库建设占用林地35.4亩;2003年9月26日经省林业厅批准农
场电网改造配电工程占用林地0.675亩。
五、其它事项
1、从1996年起农场区域内一直实行禁猎,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2、根据黑垦局办[2002]55号文件农场林业科增设湿地管理职能,承担农场施业区内湿
地保护管理工作。
3、八五四农场林业科自1995年起,连续4年被评为垦区林政管理先进单位。
4、2002年11月农场林业科4人参加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历年林业行政案件收费表
(1996~2003年)
表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