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原煤
第五节 原煤
农场原有两个煤矿,团山煤矿和梨树煤矿。团山煤矿生产无烟煤,梨树煤矿生产普通烟煤。
团山煤矿位于宝清县索伦河一带,距场部41公里,1959年,最早由队长于永彦领导采煤队
建矿,几经起落到1996年,马胜国任矿长,全矿有58户,198人,1996年生产无烟煤6320吨,
为农场的经济发展和改善农场职工的生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以后,
由于生产规模较小,经营机制不灵活,管理力度不够等原因,致使该矿发展缓慢,效益不佳。
为了盘活资产,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经农场党政班子研究
决定于1997年5月22日撤销团山矿建制,将资产进行拍卖,转为民有民营。
梨树煤矿,位于鸡西市梨树镇。1973年由于永彦负责筹建,矿区占地53600平方米,至1996
年凌德财任矿长,全矿57户,人口111人,在册职工78人。1996年已处于停产状态,4月28日,
农场党政领导班子决定以10万元优惠价格一次性出售未成交,于同年7月25日实行租赁经营,
聘任该矿职工谭英范为八五四农场梨树煤矿矿长。谭英范又转租给他人经营,不久出现重大伤
亡事故,农场受到牵连。于1997年将该矿一次性出售给谭英范,收回农场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