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改革
第一节 财务改革
1996年开始取消了农业生产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资金的调配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安排。撤
销机关财务室,其业务并入计划财务部,单设账户。同年10月整顿财会工作秩序,利用两天时
间对全场各单位进行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检查。通过自查提高了财会人员对会计工作的认识
与理解。1997年是总局确立的“财务管理年”,根据总局和分局有关财务管理的指示精神,结
合农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实际情况,修改了八五四农场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八五四农场农
业生产队会计核算的具体办法、操作程序,严格规定了核算程序,明确了账务处理的各项要求,
农业生产队全部实行报账制,由财务科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审核,按照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标准
报账,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为了适应农场深化改革和反腐败的需要,强化监督,1998年农场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计划
财务部协同有关部门狠抓了“财务公开”的落实,制定了实行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接受职工
群众的民主监督,受到了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欢迎和好评。1999年,计划财务部共18人,为
加强财务管理,实现集约化科学管理新模式,适应农场经济发展,处理好改革与管理的体系,
集中财力、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农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八五四农场财务报账和会计核
算管理办法》、《八五四农场资金管理规定》、《八五四农场固定资产报告管理办法》。
1998年,农场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取消了它们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全部实行报账制,每
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需经财务科审核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控制。
2000年,农场实行机构改革,精减机关人员,部长忻亦莉等3人内退,计划财务部削减至
14人。是年5月计划财务部系统地学习了《新会计法》、《经济法》、《税法》等有关知识,
结合农场情况,由计划财务部与农场所有在职的财会人员签订了2000年度的责任状,使所有财
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及时、准确、真实的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同时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隐瞒不报的财会人员,按照责任要求严肃处理。这一年由计划财务牵头制定了《八五四农场物
业管理办法》。
2001年,计划财务部采取了“筹一贷三”的办法解决家庭农场资金短缺问题,即农户自筹
资金一份,上交农场财务,农场根据农户自筹资金数额配比三份,到物资公司购买生产资料。
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为家庭农场垫支的费用。2002年4月,与上市公司实行“五分开”,分开前
14人,分开后,农场计划财务部尚有7人。朱乐林任部长。“五分开”后出台了《会计委派制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基层单位会计实施了委派制,印发了《财务刚性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并把分局下达的刚性预算指标分解到基层。
根据《会计法》的要求,1999年对全场财务人员进行轮岗。2002年农场与上市公司“五分
开”后又在全场范围内进行一次财务人员轮岗。
2003年计划财务部6人,严格执行会计委派制、刚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