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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务管理

第二节 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体系

全场工商运建服单位全部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

农业单位从1997年起全部实行报账制,1996年以前除七分场是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外,其
余为二级管理、二级核算。

教育系统在1998年3月以前是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1998年3月,教育体制改革,撤
销了教育科财务、教育经费由农场财务管理。并逐步实行报账制。自2000年起,农场实行政府
比价采购。除人员工资外,其余经费多集中于农场。

二、流动资产管理

农场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上级拨入、银行贷款、企业积累、个人投入。

1995年,农场在资金管理上本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花钱原则。资金使用上是遵循:
“一工资、二费用、三生产、四建设”的顺序。为农业生产队解决生产资料贷款530万元,为
工业企业注入收购原料的资金,并为其担保1017万元。同时回拨贷币资金5974万元(其中回收
往年欠款2622万元),从而保证了农场生活生产与建设的资金需要。

1996年,收回了农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资金的调配使用全部由财务科来统一安排,
资金使用的原则仍然执行1995年的“一工资、二费用、三生产、四建设。”

1997年,是农场全面兴办家庭农场的一年,全场兴办家庭农场1958个,对家庭农场实行
“四到户、两自理”,承包经营,全年应收缴租金、农业税及其规费近6000万元。到11月收缴
上打租金及农业税2000多万元。

1998年,回拢货币资金10293万元,全年从银行贷款2900万元,偿还逾期陈欠贷款1030万
元,当年的贷款314万元,支付利息350万元。用于农业种植业贷款3921万元,兑付粮款3145
万元,支付退休金与职工干部工资2389万元。

1999年,回拢资金10029万元,当年银行贷款2637万元,倒贷1100万元,归还当年贷款127.9
万元,在分局财务处借款900万元,并于当年分期收回。兑现上年粮款近3000万元,还银行利
息443万元,硬贷利息4068万元,上缴农业税200万元,用于农业贷款841万元,基建贷款34
万元,发离退休人员退休费1029万元。

2000年,实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品采取比价采购,成立联合采购小组,制定了采购管理办
法,实践证明比价采购降低了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库存材料等流动资产的成本价格。对晒
场建设等大型设备进行招投标形式从根本上杜绝了腐败现象发生。

2000年5月,对全场事业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见物就
点、见账就清”的办法,查出了一些呆死账,还查出了不少盘盈账户,摸清了家底。

从1998年起,农场就设置了清欠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场的应收款回收工作,2001年,全年
清理回收欠款8243万元。

完成上级指标,在生产资金管理上,严格控制家庭农场垫支的发生,采取“筹一贷三”办
法去购买生产资料,全场共垫支689万元,保证了生产资金。

2002年4月~2003年,与上市公司“五分开”以来,农场产权结构发生了变化,农场的收
入来源主要靠上级拨款及企业创收。农场在没有货币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分局下达的
“以收定支,超支不补,收入打足,留有余地、支出打紧,不留缺口”的原则办事。

在清理回收欠款方面,回收各项欠款11203万元,完成分局下达清欠指标的109%,其中
清理陈欠983万元(货币资金586万元,占回收额的60%),清理当年欠10220万元(货币资
金9702万元,占95%)。

三、固定资产管理

计划财务部是农场固定资产购置、转让、调拨、使用的管理部门。1995~2003年固定资产
购置的资金由购置单位自筹和国拨两部分组成。新的财务制度执行后,固定资产的转让、调拨
全部实行场内有偿调拨,场有固定资产转让价值高于净值的部分上交农场财务,企业自有资产
的转让价高于净值部分进入营业外收入。损失部分进入单位当年损益。

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农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始终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农
场每年要进行不定期的全面清查。

固定资产折旧按《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直接进入当年损益,
形成的折旧基金全部上交农场冲减上级拨付所属资金。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

为了加强对预算外设备的管理,农场于1997年1月成立“八五四农场收费管理站”,由孙
灵凡主抓此项工作,并在银行单设账户对预算外资金进行独立核算。

1998年3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将“八五四农场收费管理站”更名为“八五四农场预算
外资金管理站”。同年撤销了基层事业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对农场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报
账制和集中核算”两种管理方式。并制定了《八五四农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八五四农
场票据管理办法》,这种管理模式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农场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预
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

1999年,按照分局统一部署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务微机管理。

2002年,农场对20个预算外管理的事业单位采用了倒轧账的办法进行了资产留存和清查,
摸清了“家底”。

2003年,农场使用了总局收费管理系统软件,票据微机管理正式推广使用。

几年来农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模式化、法制化的轨道,一直是牡丹江
分局的先进管理单位,八五四农场的管理模式在全总局推广,受到上级和兄弟农场的一致好评。

五、负债

2003年年末农场负债总额为2214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6393万元,长期借款为1559万
元,应付往来款项14195万元。

六、对外投资

1998年,农场奶粉厂转入完达山乳业集团,八五四农场以资产入股542万元。

2002年6月2日,农场供电局上划完达山电业集团,农场注入资金(分账)767.6万元,
同年11月对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四分公司转米业股31.2万元。以上投资均采用成本
法进行核算。

七、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基本建设执行计划管理的原则。

1995~1998年,基建财务核算一直是分散核算,1999年转为(除三个施工单位)单独核算,
剩余工程核算均纳入农场基建财务统一核算。

1996~2003年是实现“九五”、“十五”计划的时期,农场的基本建设仍然把生产性投资
摆在第一位,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建设资金的投入也多元化起来,由于部分工业厂家
转制,用于工业建设投资日益减少,用于非生产建设投资逐渐多了起来,如用于学校、医院的
建设,用于改善人们生活的环境建设等。

在农业上的投资,主要以改造低产田为主,几年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
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使粮食产量逐年上升。1996
~2003年完成农业基本建设投资21742.77万元,主要项目是完成了农业综合开发的第四期、第
五期开发项目。投入基本建设资金4852.2万元;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1996~2000年)投入基
建资金1531.06万元;19万亩水田开发建设(1997~1998年)旱改水投入基本建设资金3800万
元;9万亩开荒项目投入完成基本建设资金2010.53万元。

在工业上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来的工业企业在这几年内陆
续转制,为此在基本建设上用于工业的资金逐渐少了,1996~2003年总投入基建资金为1418.95
万元,主要用于1996年工业技改122万元,1997年包括油厂259.6万元,1998年在膨化豆粕项
目投入80万元,2001年稻壳发电投入249.6万元,佐竹生产线2条,投入资金542.04万元等。

在畜牧业上,1996~2003年累计投资1110.78万元,2000年进行了牧草基地建设,投资283
万元,2002年奶牛小区建设投资607万元,低湿地草原建设投资175万元。

农场在教育上投入了大量的基建资金,1995年新盖教学楼7145平方米,子弟校食堂1749平
方米,1999年新盖小学宿舍7000平方米,2001年新建高中楼3522平方米等等,在教育上累计投
入建设资金2918万元。

在医疗卫生方面,2000年购置了边境病情监测的设备,改造了房屋面积320平方米,投入
建设资金595.73万元。2001年新建医院门诊楼3720平方米投入375.59万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建设提上了日程,农场在修建水泥路、休闲广场,整
修办公室及周围环境、花池、草坪、雕塑等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有殡仪馆搬
迁,建设公墓等总投资约4600.5万元。

八、专项经费与专项拨款

教育经费。1995~1997年实行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1998年撤销了教育财务,
教育经费由计划财务部控制使用,按历年支出核定下年经费指标,各学校到农场计划财务部审
核报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政法经费。1995~1997年由财务科专人管理核算,1998~2001年政法经费、职教经费、城
建经费、防火经费等由预算外资金管理站统一管理,实行年初核定定额,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2002~2003年职教经费、城建经费由计划财务部统一核算,防火经费由林业公司按核定定额
数使用管理。

医疗经费。1995~2001年实行了经费包干,农场对医院核定指标,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2002~2003年农场对医院实行自负盈亏,不再给予补贴。

九、成本费用

1995~2003年财务核算成本的方法一直按制造成本法核算。奖金进入当年成本。职工福利
费、工会经费、职教经费的提取严格执行新制度规定,分别按14%、2%、1.5%计提,福利
费严格上不允许超支,如果出现超支在年度应付工资或奖金中列支。

十、营业收入利润税金

营业收入。1995~1996年兴办家庭农场的生产队,营业收入包括代销家庭农场粮食产品部
分,对代销家庭农场当年实现销售的部分直接计入营业收入———代销家庭农场产品收入。

利润。1996年开始场直运、建、服等单位不再进行利润分配核算,基层企业的积累部分转
入“拨付所属资金———企业积累”科目下核算。

税收。根据财税字[1999]258号文件规定,企业计税工资规定,人均月扣除限额由550
元调整为800元,企业发放工资高于计税工资标准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额扣除,低于最高限额
的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农场与上市分公司分开后,把农业生产单位和为农服务单位(有收入的盈
利单位),全部划入分公司。农场下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只有林业公司、商业公司。而林业公
司、商业公司的状况,只能维持自身的收支平衡,根本没有能力上交农场利润。分开后农场所
负担的社区职能包括社区机关、公检法、文教卫生、公路站等机构,全部是社会性支出单位,
根本没有收入来源。此外,农场还要承担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的补贴。分公司实现的利润上
交上市总公司,上市总公司按股东占股比例分给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局),总局按核定的费用
标准下拨分局,分局再下拨农场。上级财政拨款又远远不能补充农场各项支出的不足,故农场
亏损严重(详见表4-2)。

十一、费用指标的核定征收

农业单位利润指标的核定1995~2001年改收地租。

工、商、运、建、服单位利润指标,采用各单位自选利润档次,参照所得税税率(33%)
计算征收。

十二、所有者权益

2003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417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413万元,资本公积37万元,盈余
公积537万元,未分配利润-4404万元。

十三、财务报告

1996~2003年,企业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一直按上级有关要求统一布
置编报。

十四、财务票据管理

全场使用场内财务票据全部由计划财务统一设计印制,同时要求收费部门,从主管部门领
用的收费票据,必须到财务科登记、加盖验讫章后方可使用。全场事业单位从1998年起就不再
使用财务科印制的票据,而是改用由省财政统一印发的票据。对收费部门使用的票据实行了领
用、发放、验讫、销毁等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