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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伤亡事故

第四节 伤亡事故


  1995年以来,尽管农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控制事故,但仍
没有杜绝事故的发生,1995~2003年全场共发生各类事故94起,死亡13人,重伤23人,其中生
产事故41起,死亡8人,火灾事故38起,经济损失40余万元。虽然事故发生率低于前几年,但
仍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造成极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①的原则,由业务部门制定出防范措施,教育职工群众,
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以责论处。

历年重大伤亡事故和工伤备案登记表

(1996~2003年)

表4-14



①“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未追纠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未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续表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