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统战政协宗教管理
第四节 统战政协宗教管理
统战工作包括统战对象(如台胞、台属、侨胞、侨眷等)的管理工作,还包括宗教管理、
政协工作、党外知识分子,近年又扩大到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对全场的台胞(2人)、台
属(36人)、侨眷(15人)、归侨(1人)、港眷(1人)、起义投诚人员(3人)、政协
委员(4人)等统战对象,农场党委每年春节都拨出专项资金进行慰问,向他们送去党组织的
关怀和温暖。平时在他们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难时,农场党委和有关部门也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帮
助,使他们在农场生活、工作得幸福愉快。
宗教管理工作是2002年经黑龙江省宗教管理局同意,垦区境内的宗教事务划归属地管理的,
实现属地管理后,总局党委、总局统战部加强了对宗教管理工作的力度,专门举办了宗教工作
专兼职干部培训班。下发通知,要求各农场对宗教信仰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农场党委工作
部也在每年年初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专门就宗教管理工作进行培训,使基层干部对于什么
是违法信教、违法传教,如何对信教群众进行管理心中有数。每年都对基层发生的违法信教、
违法传教的事件进行治理整顿,近两年先后制止清理外来违法传教人员4起、5人次。
政协工作属虎林市管理,农场统战部每年都按照虎林市政协的要求,组织政协委员向市委、
市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积极参政议政。
近年总局党委十分重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农场按照总局统战部的要求,对非
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上报,并及时将他们回报社会、奉献社会的事迹以信
息的形式,上报分局、总局两级主管部门,进行宣传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