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三高期”与遗孀
第六节 “三高期”与遗孀
从1998年始,离休老干部群体“三高期”特征日趋明显,到2003年底止,在108名老干部
中,80岁以上的14人,75~79岁的53人,70~74岁的41人,平均年龄75.14岁。患病住院的人
数日趋增多,医疗费用明显上升,1999~2003年的5年中,个人平均每年医药费用超3万元的4
人,超1万元的8人,群体年费用62万元。
由于老干部群体长期得到各级党政的政策保障,生活费收入相对较高,患病后能够得到及
时的治疗,六个“老有”保障及时,所以“三高期”中的高死亡率尚且没有到来,这也是值得
人们庆幸的事。
关于老干部的遗孀,老干办只对副处级以上老干部遗孀有所走访慰问和必要的照顾。每年
春节前,由农场党政领导带领各分组到老干部遗孀家中慰问,了解她们的生活情况,并能按照
她们提出的要求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