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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改革力度不断加大

第一节 改革力度不断加大



农场鉴于1985年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在自然灾害面前所暴露的弊病,1986年以后采取了统分
结合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承包措施,加强了生产队一级的协调管理职能,对农场下达的年
度生产财务计划和各项经济承包指标负有全面的经济责任。生产队以下单户、联户、机耕队承
包等多种形式并存。

为适应大农业特点,推进规模经营,提高整体效益,1991年又改由生产队长牵头承包,坚
持少数人种多数地,多数人种少数地的原则,巩固和发展“一大带多小”的家庭农场,保持家
庭农场、协作体、土地入股、机耕队等多种承包形式并存总体稳定。机耕队承包或土地入股的
家庭农场都由队长牵头,全员承包,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集中于此。在利益分配上实行
“定额上交,超利分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队内部分配上实行定额管理,定额记分,
以分记酬的办法。1992年生产队干部、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打破固定工与合同工的界限,择
优上岗并交风险抵押金,下岗职工分地种经济作物、养奶牛或自谋生路。

1993年农业生产队全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坚持以“放水养鱼,推向
两自(自理生活费、自理生产费)、快速断奶、实现四自(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自我积累)”。同年,在10队、18队、26队和砖瓦厂制瓦车间、基建公司宝丽板车间、电业局
兴电酒都进行了股份制试点,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部分产权开始转移。经过试点,以
上单位均取得了较好的效益。1994年已在15个生产队实行了股份制,并在全场推行了风险抵押
承包,根据职务高低和工种不同,每人交抵押金由1000~10000 不等,全场1951人共交567 万
元。

自1986年开始,对工副业单位继续扩大主自权,实行放开经营宏观调控的办法,采煤、制
砖等能计件的工种实行计件工资,旅店、饭店等行业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的办法。粮油加工、制材、修配、工交等单位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交、超利分
成、亏损分担”。1992年以后,实行厂长负责制、定员定编、定额管理、择优上岗、优化组合,
改革力度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