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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加大改革力度

第三节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加大改革力度



1988年,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管局(87)190、191 号文件精神,农场党政班子对全场的改革
工作又做了统筹安排,首先,组织基层领导干部和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到龙头农场去参观,学
习兴办家庭农场的先进经验,在借鉴外场经验的同时结合农场经济改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
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是以十三大“加快改革、深化改革”的精神为指针,以全
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及推行其他多种形
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挖掘生产潜力,提高经济效益,职工致富,农场繁
荣的目的。

1988 年3 月16日,开始实行场长负责制,第一任场长甄殿芳,任期三年。

在本届任期内(1988~1990年)管局下达的主要指标:粮豆总产量到1990年实现39400 吨,
工农业总产值到1990年实现2850万元(按不变价计算),任期内增长6%。其中,工业产值700
万元,年增长28%。三年内开发新产品12项,产值120 万元以上,到1990年实现利润100 万元。
文明建设保持或超过局级标准。

除了把管局下达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之外,农场还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各项工作目标:
到1990年人均收入达到6l0 元,农业企业达到三级企业标准;使绝大部分职工子女得到就业;
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1988年建家属房5000平方米,首先解决125 家险房和无房户的困难。其
方法,由农场负责提供一栋两户的图纸,面积为80平方米,自己负责施工,农场对建房者实行
优惠政策,除每平方米补贴10元外,砖、木料、白灰不交现款,顶农场欠职工的账,再买一台
客车使全场各单位都能通车。并逐步解决各单位自来水问题。

各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形式

农业

农业生产队以兴办单户家庭农场为主,辅以其他各种承包经营形式,利费指标一定三年不
变,农业税按国家实际征税额交纳每亩2.60元。

1.无机单户家庭农场。以户为单位自主经营按职均分得的耕地,自己没有机械,耕地依靠
有机户代耕,除经营种植业外,剩余劳动时间可兼营他业。

2.有机单户家庭农场,以户为单位,拥有转让机械一台(套),经营按职均分得的耕地及
规定机械所带耕地,同时负责为部分无机户家庭农场代耕。

3.联户家庭农场:在自愿的基础上,两户或两户以上联合经营一整套机械,耕种按职均分
得的耕地及机械所带耕地。

4.联劳机组承包:以十名左右机务工人经营一套农业机械,耕种按规定分得的耕地,如有
余力,承担部分无机户家庭农场的代耕任务。

5.单个职工承包:单个职工自愿承包少量耕地(10亩以下),自主经营。

收益分配,不论采取哪种经营形式,都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是农场内部的
一个经营层次,实行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大包干制。

6.生产协作体;拥有一台链轨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一台联合收割机,一台轮式运输车。一
般承包2500亩左右耕地。

耕地分配根据地形、土地肥力划出不同类别等级地进行分配,由场队有关人员测查面积,
从耕地中留出10%的机动地(备新调入职工用地)。按当年畜留出饲料地,奶牛4 亩/头。鹿
3 亩/头,种公母猪1 亩/头;群众组织及集体福利等用地,工会40亩,共青团10亩,集体食
堂(按就餐人员计算,每人0.5 亩),学校用地(每学生0.1 亩)。

机车带地标准;拖拉机1000亩/台,收割机1055、E —512 400 亩/台,其他自走联合收
割机300 亩/台。

职均分地最高不超过50亩,超过部分列入队留机动地,职均不足20亩,用减少机械带地来
弥补。

种植麦类作物实行统种统管统收的办法,分算账。大豆、玉米也采用统种分管分收的办法。

机械转让经营由农机科、计划科、工商局根据全场转让总金额与账面总金额相等的原则进
行划价。转让总金额在5 万元(含5 万元)以内的分3 年偿还;5 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
元)以内的分5 年偿还,10万元以上的分8 年偿还,转让款未偿还前,按银行现行利率收取固
定资金占用费。

1988—1990年,有农业生产队26个,总户数为2269户,总人口7890人,职工总数3595人,
其中,农牧业职工3369人,非职工整劳力227 人,总耕地面积305676亩,各类承包总耕地面积
301776亩。大农业承包总劳动力3370人,其中;种植业承包职工2913人。

现有有机户家庭农场308 个,劳动力691 人,其中,职工646 人,耕地面积189672亩。无
机独户农场1658个,劳动力2475人,其中职工2222人,耕地99359 亩,联户家庭农场10个,劳
动力68人,其中职工45人,耕地面积10404 亩,协作体71个。

专业林场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人工林营造职工家庭承包,一包四年,每年,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给每亩投资25元,四
年后移交给林场经营管理。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为15年,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按当时产值与农场
5 :5 分成。

畜牧业

4 队、18队公养奶牛承包,从1988年起免交购入奶牛所用资金的占用费,每头牛给7 亩饲
料地,饲料地免交利费,除场部地区(含科研站)外,1988年5 月末前购入的成母奶牛每头给
饲料地4 亩,育成牛犊牛减半,饲料地免交利费。1988年继续实行每两头成母奶牛免交每个月
职工应摊三费的优惠(“三费”指农场管理费、劳保退休经费、粮油倒挂,按职均800 元计算)。

兼业饲养每头产奶牛免交三费的一半,最高以免交一人三费为限。

成母牛改按以奶换料办法供应平价饲料,凭乳品厂签发的换料结算单结算,比例为3 :l.
改良牛年交鲜奶三吨以上,可享受种奶牛的一切优惠。

鹿场和种猪种禽由班组专业承包经营,实行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办法,肥猪分散到户饲
养。农场按标准供应平价饲料的派购养肥猪,处理权归农场。为保持畜群更新,每头种猪收更
新基金3 元,另每头存栏猪收畜舍维护费2 元,此款专项使用。

工商运建服各业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场办工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理顺农场与场办工业企
业,企业与职工的分配关系,使农场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企业之间和职工之间的收入
多少同经济效益挂钩。并按效益的好坏拉开分配档次。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农场对场办工业
企业实行生产经营权、人权(指企业内部人员的使用权)、财权、物权、工资奖金权等五权下
放,但年工资总额不能突破。

林业公司和基建公司推行了平等竞争经理的试点工作,农场成立了由工人参加的竞争领导
小组,在职工大会上,经过治厂的施政演说答辩,民意测验,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由竞争的4
人确定为2 人分别任两个公司的经理。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同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农场选聘或委任厂长(经理),
厂长(经理)代表企业同农场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同时签订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
状。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场办工业企业,上缴利润递增包干,超收部分全部留给企业,上缴
利润基数包干,超收部分农场和企业按3 :7 比例分成;上缴利润定额包干,确定一个利润包
干基数,超收部分全部留给企业;盈亏包干,即企业在上交各项税金和费用后,盈利(减亏)
不交亏损不补;双方分成包干,确定利润基数,基数内利润按8 :2 分成,超基数的利润按4 :
6 分成,无论哪种经营责任制形式均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利多留,欠收自补”的原
则,企业留利按5 :2 :3 的比例分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分配基金。微
利企业可适当增加分配基金比例。在企业完成合同规定上缴指标后,经营者的收入(奖金)可
高于职工2 ~3 倍;当年完不成合同规定的上缴指标(包括应实现利润),扣发经营者50%的
工资。

1988年,由农场垫支,购买三类物资,低值易耗品的资金自理,每月生活借支与否,视农
场资金情况而定,借支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的80%,凡实行大包干办法的单位取消优惠
价取暖煤,农场机关及各生产队管理人员继续实行浮动工资和岗位责任制,浮动工资比例为基
本工资的10%。

1989年,农业生产队实行队长承包和单户农场、机组承包、联户农场、机耕队承包等多种
形式并存的承包办法。

为利于发挥机械效能,实行科学轮作,万亩以下耕地的生产队,不再组织协作体,生产调
度指挥,由队长组织实施,加强机务管理,拖拉机每台配4 人,联合收割机每台配2 人。

家庭农场的分配扣出税金,各种费用:农场各项垫支款,利润;来年生产资金;发展基金;
以丰补欠基金后再作为分配基金。

对奶牛饲养农场又出台了一些新的优惠政策,4 月15日前存栏的成母牛划给饲料地,每头
4 亩,育成牛和犊母牛减半。

农业生产队兼业饲养奶牛的不再免交费用,专业饲养户每头成母牛免交间接费300 元,非
农业单位职工自费购进成母牛,两头可减免一人的间接费,停薪留职饲养奶牛的,达到一人两
头成母牛的只交200 元间接费。

工商运建服企业引进风险机制,经济效益每增长l%,工资总额上浮不超过0.7%。

1990年在承包形式上稳中求深,经济上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宜统则统,
宜分则分,统分适度,不搞一刀切。巩固和发展生产队承包和土地入股的家庭农场。

完善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多种承包形式,主要由生产队承包,原农场转让给家庭农场的机械
重新收归农场所有,由生产队统一经营管理,在农作物种植上实行统种、统管、统收、产品统
一上交。水稻可在农场严格审批后有限制地对外承包。

开发性家庭农场继续执行三年不收利润,五年免交农业税的政策,第四年、第五年每亩地
上缴利润5 元;五年内每年向场交间接费用职工600 元,集体职工500 元,社会劳力400 元,
第六年纳入熟地管理,全部“两费”自理。

实行土地入股形式的有3 、6 、7 、ll、12、15、26、科研等8 个单位,占农业单位的30%,
实行生产队承包的有2 、4 、5 、8 、14、16、17、18、19、20、21、22、24队等14个农业单
位,占农业单位的54%,实行协作体承包形式的有1 、10、13、23队4 个单位,占农业单位的
16%。

工商运建服企业实行厂长(经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单位有电业所、道路队等9 个单位,
占工商运建服单位的47.3%,实行厂长(经理)承包责任制的单位有修配厂、鹿山矿等6 个单
位,占工商运建服单位总数的31.5%;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有:粮油加工厂、砖厂等4 个单位,
占工商运建服单位总数的21%,以上各种承包形式都实行了“两权”分离,使企业自己经营,
自己决策,落实企业的责、权、利,改善了企业的经营方式。

1988年工农业生产值达到4095.2万元,实现利润234.7 万元,其中农业利润116.6 万元,
工副业总产值100.3 万元,占工农业产值的24.4%。

1989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01万元,实现利润147.8万元。

1990年工农业生产值达3617万元,实现利润171 万元。第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结束,全场
人均收入744 元。

1990年经总局批准,金星、育洪、金沙、青一、西河等灌区工程列入了垦区农业综合开发
计划项目。

1990年,农场成立了低产田水利开发办,总投资221.74万元,完成土方量47.10 万立方米,
修建桥3 座,涵5 座,支闸16座,渠道输水闸1 座,开发出水田4500亩,总投资127.5 万元,
水田当年开发,当年种植,亩产平均达730 斤,比原种植旱作物产量高5 ~7 倍,亩利润高10
~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