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及农贸市场 一、商店
商店业务归口商业科领导。商店为独立核算单位,利润上交农场。商店设有党支部,自1986
年至1994年,职工人数一直稳定在60~70人之间。库房及营业室面积为1500平方米,年销售额
300 ~380 万元,年盈利10万元左右。
1993年,商店实行班组租赁承包,1994年实行租壳卖瓤,国有民营,货物自购自销。在1990
年至1993年之间,全场57个代销店也都变为个体经营,人数达160 人。
二、收购
1986年以前主要是收购废旧物品、药材及农副产品。1987年以后,收购业务逐步扩大到大
豆、小豆、蕨菜、白瓜籽等。收购面辐射到宝清、七治河、红卫乡、富源乡等地,而且有些产
品发展到出口。
收购站有工作人员30多名。设有单独党支部,站里拥有东风汽车一台。收购工作曾受到农
场及上级外贸部门的表扬。1990至1991年,收购站经济效益不景气,1992年后与商店合并,人
员划归商店,撤销了采购站建制。
三、服务业
1986年,随着形势的发展,为适应农场客观情况的需要,很多原是全民所有制形式的单位
经营的服务项目,都变为个体户经营。如:照相、修鞋、修表、理发、白铁、缝纫、刻字、自
行车修理、个体诊所、饭店、出租汽车、菜摊、服装等。服务行业的增多,也确实方便了群众
生活。
四、农贸市场
1986至1988年,由于从事个体经济的人员少,市场只是一个简易的商品交易场所;市场内
只有6 个固定的铁摊床位,人多时只好打地摊。市场周围有12户个人建的简易棚,从事栽剪、
商业及饮食业。市场商品交易额只有十几万元。
1989年由于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商贩大量增加,农场以“场发
(1989)5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整顿和扩建农贸市场的通知》。拆除了市场四周的简易棚房,
扩大了交易场所。同年,工商局投资修建了市场大门及四周的铁围栏。场内新增设铁摊床20个,
解决了入场交易人员的摊床设施。
1991年,农场投资26万元进行了市场改建。市场三面建固定门市房34间,建顶棚式半封闭
市场600 平方米,解决了露天交易的困难。市场改建后,场所扩大了,交易方式井然有序,吸
引了不少外地商贩来场销售商品,市场成交额也大大增加。此时,工商局也加强了对市场的管
理和交易中不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还参加了管局所组织的小型集贸市场进档达标评比。1991和
1992连续两年荣获管局“文明市场”称号,1993年又荣获总局“文明市场”称号。到1994年,
商品成交额已达212 万元。
五、星期日大集
1993年3 月14日,为了繁荣市场,搞活流通,经农场批准,工商局组织、兴办了八五五农
场星期日大集,吸引了密山、七台河两地的很多商贩及附近农村的农民和农场职工,利用星期
天来参与集市交易活动。在旺季,每次参加大集交易活动的商贩达500 多户,参与交易人员达
3000至4000人。交易摊位从工人俱乐部往西到商业街尽头,长达1 千多米的大道两旁摆满摊床
和地摊。星期天赶大集不仅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而且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