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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体经济

第二节 个体经济



一、个体经济组织活动

1986年6 月15日农场召开个体劳动者协会,选举产生了“八五五农场个体劳动者协会”。
会上表彰了邱凤兰等5 名先进个体工商户。1984年5 月5 日,召开第二次全场个体劳动者代表
大会及先进个体户表彰大会,对前两年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了范立成等7 名
先进个体从业人员。

1991年6 月7 日,召开第三届全场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及先进表彰会,改选了个体劳动者
协会,表彰了李建国等5 名先进个体户。同年个体户向灾区捐款670 元。

二、个体经济

1986年,个体经济比过去略有增长,到年底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7户,从业人员98人。

1987年,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少数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善,个体经济滑坡,到年终减少至37
户,从业人员67人。

1988年,在党的十三大方针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为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
了宽松的环境,年末个体户发展到100 户。个体运输户17户,有一个体户盖起了360 平方米的
综合服务楼,从事商店、旅店、饭店服务业。

1989年,按照政策规定,撤消了由农场商店经办的24个代销网点,纳入个体经济体系管理。

为了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按照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的总方针,1990
年,在个体户中开展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严格审批手续,取缔了一些非法经营
户,年终,从业个体户比上年减少11户。

1991年,在总结上年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个体经济稳定发展的措施,管局工商局下发了
文件,排除各种不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障碍,放宽政策,在办照条件、经营方式和经营范
围上增加透明度,并允许个体户先开业后补证。“扶上马、送一程”。在税费的收取上,根据
经营情况实行减、缓、免政策,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出现了转机。

1992年,农场先后三次召开集体、个体和庭院经济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
经济暂行规定》文件,个体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势头。为了搞活流通、繁荣市场于1993年3 月
14日开始兴办“星期日大集”。同时,农场个体经营的路子也不断拓宽,出现了个体台球厅、
书摊、录像厅和游艺厅等。1994年开办了41个贸易大集,进行了4 次大的限价。为15个工商户
减费办了营业执照,为35户减免了工商管理费计8500元,由于政策宽松,私营企业也逐步增多,
由1993年的两家发展到1994年5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