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庭院经济
第十八章 庭院经济
一、组织机构
1988年农场成立庭院经济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钟伟以担任,成员由有关科室的科
长参加,下设庭院经济办公室,周智谋兼办公室主任。
1993年8 月,农场调整庭院经济指导委员会,主任为甄殿芳、宋畅,庭院经济办公室主任
党佰喜、副主任李兆祥。办公室下设8 个服务站,7 个服务点。
1994年8月,党佰喜停薪留职,庭院经济办公室的工作由李兆祥负责。
二、发展概况
1989年12月,为推动庭院经济持续发展,农场制定并实施“1990—1995年庭院经济发展规
划”,由工会率头成立养兔研究协会,资助各养殖户5000元现金,引进了兔种,从五常县请来
畜牧技师讲授繁殖技术,同时签订了獭兔的购销合同。后因发展慢、数量少等原因,养兔计划
半途而废。副业厂职工孙佐宽自费学习龙胆草栽培技术,获得较大面积栽培成功,成为先进典
型。
1993年8 月,为加速庭院经济的发展,农场下发文件,表彰庭院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3队、15队、杨木峡林场为发展庭院经济标兵单位;2l,24,26队,爱林林场、杨木峡林场第
二小学为先进单位;5 、7 、10、12队、砖厂、水管站、一中、二中、党校通报表扬;授予孙
佐宽等23人为发展庭院经济能手。
8 月25日农场下发(93)62号文件《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的若干规定》制定了政策性措施15条。
1993年10月下发(93)71 号文件《关于做好93年庭院经济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1994年6 月,下发86号文件《1994年庭院经济考核目标及奖罚办法》。给基层提出了具体
的目标、责任和要求。
在农场各级党政工班子的领导下,庭院经济保持了稳步发展势头。1993年完成总产值1400
万元,总利润670 万元;1994年完成总产值1637万元,总利润750 万元,比1993年分别增长16
和12%,连年完成管局下达的考核指标,受到管局的表彰奖励。
到1994年,全场从事庭院经济的户数3682户,占全场总户数的77%,从业人员5628人,占
全场总人口的41%。从事的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业、加工业、采集和运输业等,其中有
一定规模的项目有:饲养奶牛、个体运输,种植黑木耳、采集山野菜、经营商品、贩运瓜果和
蔬菜、养猪等。已经起步但未形成规模的项目有种植中草药、饲养七彩山鸡等,没有成功的项
目有种植枣皮、西洋参、红参等中草药。
全年共养奶牛1511头,黄牛477 头,猪1742头、马15匹、驴6 头、羊462 只、鹿248 头、
兔584 只、家禽33385 只、蜂272 箱、鱼池200 多亩、药材近100 亩、果树100 多亩、木耳段
357000段、个体商店70个、个体饭店20个、个体旅店1 个、个体诊所7 个、个体理发店11个、
个体运输35家、木制加工厂2 个,个体食品加工点3 个、个体照相馆2 个。
原密办职工,现为“密山市东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李财和六队女工“养牛能手”
李清香被授予牡丹江农管局1994年庭院经济“十大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