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干部工作第一节 干部制度改革 1988年4 月根据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实行场长负责制,党政分开。行政干部实行场长
聘任制,党群干部实行党委任免制,同时,打破干部铁交椅,对经过考核不胜任的干部实行降
级、免职、解聘制。除每年对干部考核一至二次,并进行个别调整外,农场在1990年,1993年
对干部进行较大范围调整。1990年机关部门的领导调整了8 个,增设三个部门(精神文明办公
室,水稻开发办公室,农业科),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12名,对各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调整,
提职的3 名,有2 名因工作平庸被辞聘或免职、文教、卫生和林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也进行了调
整。
1993年初农场本着小机关大服务的总体原则,对农场机关机构编制人员进行了调整,对科
室业务职能相近的部门采取并、转、合的办法,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工作人员,机关科室由原
来的35个减少到19个,减少了54%,机关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70 人减少到85人,减少了50%,
基层单位有33个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提拔到基层主管领导岗位的干部有10人,辞职或
解聘的干部3 名。并按照8.7.6 三种编制对全场基层单位的干部,管理人员实行了定员定编。
从 1988 年到1994年,共免职,解聘干部计58人次。1994年共有干部941 人。(附表)
为全面培养干部工作能力,农场实行干部交流、交叉使用,即农业单位和工副业单位交流,
企业和事业单位交流,机关和基层单位交流,党政干部和行政干部交叉使用。1988年至1994年
共交流,交叉使用干部212 人次。
1994年,农场为更进一步适应改革需要,加大干部制度改革力度,试行基层人事权利下放,
即由场长聘任副场长,副场长聘任分管部门的科长、主任、经理,科长、主任、经理、队长聘
任本部门的副职及其它干部和工作人员。
为保证场级和基层干部的素质与延续性,农场对场级后备干部和基层后备干部按照一比一
的比例进行选拨、培训。场级后备干部使用率为40%,基层后备干部的使用率为73%。
历年干部公级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