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建设
第二节 队伍建设
公安分局随着农场经济建设的发展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扩充。1986年3 月根据上级要求和农
场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组建了四个派出所,每个派出所设3 人。鹿山派出所设在鹿山煤矿,爱林
派出所设在农场10队,金沙派出所设在场部,金兴派出所设在农场4 队,金沙和金兴派出所待
批,到1988年这两所省仍未批,改为第一联勤组,第二联勤组。
1989年1 月成立公安交警中队,1991年3 月成立了公安巡警队。分局1986年29人到1994年
增加15人、计44人,其中党员19人,具有高中文化5 人,中专文化程度的34人,大专文化程度
的5 人,平均年龄35岁。
队伍建设上从1986年至1994年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干警的业务训练。本着边工作边学习,急用先学原则,九年来,进行短期业务培训
五次,分局干警分别参加培训,到课率百分之百。送管局、省、公安部进行专业训练53人次。
通过训练使公安专业技术,如痕检、警犬、彩色照相、录相等技术得到掌握。能勘查一般刑事
现场。为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1986年开始组织干警参加省警校举
办的公安大、中专自学班,到1992年公安中专25人毕业,占参加学习人数90%,公安大专学员
在1994年首批毕业1 人。占参加大专自学人数十五分之一。
二.抓纪律作风整顿。1985年10月以来,在贯彻全国政法会议精神的同时,对干警队伍进
行了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方面的整顿,调出了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3 人。通过十年间对干警队
伍的整顿,刹住了刑讯逼供、打骂人犯、酗酒滋事等不正之风,干警违纪案件明显减少,政治
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又逐步树立起来。
三.抓文明建设。1986年以来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提出在公安战线开展文明建设活动的要
求,分局先后组织两次股、所、队长到北兴公安分局和八五八分局参观学习。要求分局“四难”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变“四民”,(爱民、为民、便民、利民)建立警民联
系箱,群众监督台制度。对群众要求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五个
一样”(大人小孩一样热情,熟人不熟人一样办事,白天黑夜一样接待,忙时闲时一样周到,
干部群众一样负责)和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号召向党的好干部刘平学习、向雷锋式好民警杨光
学习,向东宁公安局、东菜派出所学习。同时在业务工作上建立民警责任制,以“七率”为内
容,开展竞赛延续到1992年。总局公安局下达了“五化,双优目标管理百分制的考核方案”,
有力促进了公安分局的文明建设。十年来,有32人受到管局公安局奖励,有6 名分别荣立省公
安厅、管局党委三等功。1994年分局被授予文明公安分局和标准化分局称号。爱林派出所被管
局公安局授予标准化派出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