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侦查破案 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首要任务。1986年以来,本着1983年“严打”的依法从严从
重,从快的方针,采取了三快措施(出现场快、调查访问快、采取侦察措施快)。破了一批刑
事案件,1987年2 月30日,党中央提出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为期三年的战役胜利结束后,
每年全省根据本省发案高峰的春、夏、秋三个季节开展专项打击工作。1991年全省开展“破
大案,抓逃犯”专项斗争,分局组织精兵强将侦查破案。在为期百日专项斗争中,破刑事现案
12起,积案7 起,为外地破案15起,破隐案7 起,抓获在外逃犯5 名,破案率达到85%受到上
级表彰,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1994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春季严打攻势,分局
组织五个组,进行对现案、积案侦破活动,共破各类刑事案件7 起,保证农场经济改革和春播
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