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庭 一、组织机构
1985年以来,人民法庭行政编制归农场,业务直接归牡丹江农垦法院领导。
1992年9 月,根据总局关于法院体制改革的精神,基层人民法庭提格为副处级单位,徐尚
锋任法庭庭长、孙文靖任副庭长,李宝安任正科级审判员,原庭长魏天邦退休。
1994年11月,管局以牡垦发(1994)16号文件转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命徐尚锋任
八五五法庭庭长< 副处级),孙文靖任副庭长(正科级)的决定。
二、案件审理工作
1986年至1994年法庭共审理民事案件386 件,处理来信来访2348件。(附表)
三、法制宣传
针对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开展了以《婚姻法》、《民
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行政法》、《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题材的法制宣传教育,
向群众讲课31次,直接受教育的有4380人次。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开展法制教育。向
农场广播站“法制园地”栏目投稿692 篇,在广播和电视中开展了以《恋爱婚姻家庭与法律知
识》《怎样建立美满幸福的婚姻家庭》为题的法律知识讲座。1989年,向《农垦报》、《黑龙
江法制报》、《法制世界》等报刊,杂志投稿19篇,被采用17篇。1990年向场广播站投稿300
篇,1990、1991年两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刊登7 篇,省级刊物刊登17篇,在地区级刊物上刊登16
篇。
建立法制教育宣传栏,进行法制宣传9 次,受教育的群众和中小学生达三千余人。认真开
展法律咨询工作,搞好法律服务。依法解答,妥善处理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化解矛盾,解决纠
纷,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48件。组织了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大型开庭审理案件36次,参加旁
听1000余人。
1994年5 月,组织了一次全场性的打击刑事犯罪的现场会,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
四、依法清欠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克服法庭人员少、案件多的困难,主动出击、依法清欠,为农场挽回
经济损失118.5 万余元。1988年为密山办事处高旗麻袋款被骗案,追回赃款赃物合计36万余元。
1989年,为农场采购站追回吉林省伊通县个体面粉厂拖欠达四年之久的19862 货款。1993年,
加大清欠力度,派专人去十省一市,采取依法清欠,诉前调解,非诉要帐等手段,处理拖欠乳
品厂款案件18起,收回现金(或以物抵现金)51万余元。1994年,又派专人历时40余天,途经
八省一市为乳品厂索要拖欠的货款,共要回现金3.8 万元。并针对债务纠纷、拖欠货款纠纷中
发现的管理问题、制度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受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