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教育 1.从1986年开始至1990年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中,司法科始终把普法教育当作一项重要工
作来抓。成立了农场普法领导小组。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54个基层单位根据农场普法
方案,成立普法组织,采取上课辅导、个人自学、补课、收看法律知识电视讲座、广播宣传、
板报、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各种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机关全体干部包括小分队干部基层53个单位已系统学习了“八法一例”即《宪法》、《刑
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森林法》、《民
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场受教育的人数达12360 人,其中干部 614人,除探亲和长
期在外人员以外,全部参加了学习和考试,机关干部的考试平均分数为95.5分,基层54个单位
平均分数为85分。通过“一五”普法使全场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了法律启蒙教育,对法律知识
有了一定的了解,基本达到了懂法。1991年5 月初,召开了全场“一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大
会,表彰了三个先进集体和六名先进个人。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结束后,被管局党委评为
义务普法先进科室。
2.1991—1995年在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第二个五年普法工作。“二五”
普法的主题是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法用法相结合的原
则。进一步推动依法治企深入发展,使依法治企走上了正规、法制的轨道。
农场普法办根据管局“二五”普法规划,结合农场实际制定下发了农场“二五”普法规划
(1991)18号文件,调整了农场“二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发了《“二五”普法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廉政评比方案》以及每年“二五”普法工作安排。使农场“二五”普法教育工作有规
划、有方案、有步骤的进行。
1992年5 月16日农场普法办根据管局普法办的具体要求抓了苗圃试点工作,经半个月普法
学习收到了较好效果,为农场“二五”普法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五”期间学法内容有“八法,两决定三条例”。即,《宪法》、《国旗法》、《国徽
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集会、游行、示威法》、《行政诉讼法》、
《婚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贩卖、传
布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黑
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另外还学习了《企业法》、《农业法》、《土地法》、《劳动法》、
《森林法》、《经济合同法》、《工会法》以及《黑龙江国营农场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