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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五章 武装

第一节 概况



武装部隶属农场党委,负责全场民兵训练、征兵、预备役、国防教育等工作。1987年按照
上级指示成立农场武委会。设立第一武装部长和武委主任。第一部长由场长担任,武委会主任
由党委书记担任。农场武委会每年召开1 ——2 次议军会议,专门听取武装工作汇报。农场党
委每年召开一次党委议军会议,专门听取武装工作汇报,专门研究武装部的大政方针问题。现
已出台地方性、政策性法规2 个,使农场武装工作逐步走向法制轨道。1989年党委专门议军会
议解决了武装工作中交通工具和以劳养武基地扩大发展问题。武装部编制3 人,1992年10月杨
福良部长调出,干事李金舟接任部长工作,干事杨太庆任副部长,增加1 名干事。兵役登记工
作和民兵整组每年进行一次,编基干民兵250 人,普通民兵编有500 人,农场对军人安置率达
百分之百,其中44人被安置到各级干部岗位,占9 年来退伍军人总数的51%。1994年对回场的
退伍军人实行月80元优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