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政 民政工作从1987年由司法科兼负责婚姻登记,离婚工作。1993年1 月总局委托农场兼管10
项政府职能,同年9 月正式成立了民政局,由董辉任民政局长,基层单位成立了民政领导小组。
全场残疾人320 人,寡、孤、独28户,复转现役军人529 名,伤、残军人17名,同时为残疾人
办理残疾人证132 份。
1994年1 月份,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走千队,访万户”活动,走访生产队24个,访困
难户245 户,其中残疾人10户,寡、孤、独15户,复、转、伤残军人及因公重伤的28户,发放
救济款13840 元。5 月份,开展第四个“全助残月”活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残疾
人保障法》张贴标语126 条,为残疾人做好事120 件。
由于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大力宣传、教育,使火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