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1989年,妇幼保健站和计划生育办机构单设。按照上级要求,妇幼保健站对全场妇女病每
年进行一次普查、普治,妇女病普查普治率均为100%,对妊娠妇女进行建卡、体检、产后访
视,建卡率95%,产前检查率100%,住院分娩率99%,产后访视率100%,子痫生率小于10%,
会阴正裂伤小于1%,产后出血为零。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并有指导措施和结案,婚检
率达95%以上,婚保率达97%。
儿童保健工作采取“四、二、一”(0 岁儿童每年体检4 次,1 —3 岁儿童每年体检2 次,
3 —6 岁儿童每年体检l ~2 次)体检,集居儿童体检率为99%,散居儿童,体检率达97%。
对体弱儿均建立病历,进行治疗,并且有指导、措施、转归、结案。
1993年,全场贫血儿童有7 人,占0.58%,0 ~2 岁儿童V —D 投药率达99%,小儿生长
发育监测率达92%。广泛开展了母乳喂养教育,0 ~4 个月儿童母乳喂养>96%。
1991年以前,婴儿死亡率在0.54% 以下,1992年,由于早产合并先心,先天巨结肠,染色
体异常,先天食道瘘先心性发育不良,婴儿死亡率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