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煤矿
第五节 煤矿
1966年冬,在宝密河西山发现煤苗。1967年由副场长任文富负责组建,从十四、十五、十
六队抽调十一名工人,从双鸭山聘请二位采煤技师,当年建井二个,用筐抬出原煤130吨。由于资
源不清,用人工刨探槽,发现一点煤就开井口。共建13口,报废11个。
1970年7月29日;放炮炸沙,上海知青潘志丹、张云金、徐长龙等三人牺牲。
1972年3月7日,矿车失控下溜,牡丹江知青姜弟友被撞殉职。
1973年12月2日,发生冒顶事故,上海知青王勤、牡丹江知青那生祥不幸殉职。
1973年12月24日,放炮塌方,职工王忠义殉职。
1975年,附近八五○农场1968年所建煤矿,划归农场统一经营,煤矿编为营级编制,营长阎
玉振,教导员焦神应。1977年撤消,煤一连改为宝密河林场。
1982年,林场与煤矿合并,恢复煤一连井口,投资十万元。男劳力下井,女劳力营林,自己
解决矿木供应。并鼓励户养奶牛业的发展。
1984年投资百万元,请鸡西108钻探队作系统探测,贮量可采百年以上。
1988年租赁给部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