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场
第二节 商场
1957年成立小卖店,经营日用百货。
1958年7月,拨给12平方米小板房作商店,刘焕庭负责创办。10月拨给258平方米砖瓦房,
内部工程的平整地面、糊棚、搭货架等由商店人员利用早晚时间处理。
1959年元旦正式开张,经营食品、日用品和文化用品。各分场商店也相继成立,场建起商品
库房30平方米,基本形成以总店为核心的商业网。
1960年,服务性行业相继成立,隶属于商店,由于农业受灾,工资欠发,商业冷清,日用必
需品紧缺,脸盆、暖水瓶更少,毛巾、袜子收布票,但不合格产品充满市场,如小学生用的练习
本黑粗厚,一写字就渗,因此在商品出售中,形成一股搭配风,当时有一种梨酱罐头,每瓶售价
2.50元,价高质次无人要,你想买一双胶鞋或一个脸盆,就要搭配一瓶罐头,实行强卖。
1963年经济好转,商业开始活跃,由于盲目采购,购进铁制镀铜顶针14万只,每只进价四分,
售价五分,这批货人均21只,造成压库生锈,降到一分钱一只也无人要,损失五千余元。
1964年职工购买力低,进的自行车、收音机等高价商品,采取赊销的办法才卖出去,糕点、
糖果在节日才上市。
1965年7月,农垦贸易公司撤销,将商店交密山县联社,移交出商业职工33人。进货渠道由
农垦批发站改为密山县百货批发站。为解决山北生产队的运货困难,采取送货上门,既方便生产
队,又增加销售额,同时也解决了冬季售货员办货时,店内上冻的困境。由县联社投资建起660
平方米的营业室。
1966年春节后,搞一次全店营业员珠算、量布、称秤比赛,提倡称平、尺足、提满的商业道
德,奖励了优秀。
1969年知识青年增多,营业额猛增,高档商品的永久、凤凰自行车成为紧俏商品,凭票供应,
逐步变成奖售商店。商店回归农场自营。
1973年、1974年获四师商业先进单位奖励。
1981年市场竞争激烈,派出多人组织紧俏货源来吸引购买力,从外渠道购进洗衣机、缝纫机、
电视机、收录机等价值40余万元。
1982年从大连购进宝马、宝鱼牌手表100块,售出后顾客纷纷来找,经打开后检查,表蕊全
部是塑料零件,因此只好从120元削价为30元售出,加上盲目购进的海带,削价出售损失13274
元。
1989年1—7月,实际盈利5.53万元,平均月利7900元。8月实行放开经营,定额上交,经
营自主,干部自选,盈亏自负,分配自定的包干办法,服务行业承包定额上交,亏损不补,自负
盈亏的大包干经营责任制。
8—12月商店包干利润12490元,实际完成35430元,平均月利润7086元,个人分配人均247.40
元。比1—7月103.47元提高1.4 倍。
照相组4人,包干利润1000元,实际亏损427元,每人挂帐356.72元。
修鞋组3人,包干利润1000元,实际完成2201元,人均得奖288元。
钟表组1人,包干利润250元,实际亏损1元,挂帐251元。
电气修理2人,包干利润200元,实交利润200 元。
从包干经营来看,一是指标难定,二是实际利润有水分,自己收了钱不交。
1985年合同规定:上交利润、费用必须按月交纳,资金占用交利息。各服务部门的工具、配
件作价给个人,分年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