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三留
第三节 三留
1959年执行局、县标准,计算三留贮备。
一、种子:每亩小麦20公斤,大豆10公斤,玉米3公斤,谷子1.5公斤,外加5%的贮留。
二、口粮每人250公斤。
三、饲料:头年役马750公斤,非役马400公斤,役牛300公斤,非役牛100公斤,基础公
母猪400公斤,后备母猪200公斤,育肥猪200公斤,仔猪15公斤,羊30公斤,禽25公斤。
1960年严重涝灾,种子未留够,由八五三农场支援解决。
1981年麦收期间连降大雨,小麦质量极差,优先留种解决自给。
1991年麦收大涝,小麦品质下降,种子自给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