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安全生产
第七节 安全生产
1957年执行铁道兵安全规则,对事故处理极严,轻则降级,重则记过、通报。
196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当时法制观念很强,各
级都能认真执行,特别是农忙期,都搞技术练兵,重视安全作业,事前安全教育,麦收期野外吸
烟都有群众监督,麦垛严禁睡觉。一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964年,由劳资、生产、基建、交通、电力、物资、卫生、公安、宣传等部门参加,共同组
成安全委员会,各队成立安全生产小组,班组选出安全员。
1968年,规章制度被批判,老驾驶员靠边。青年工人增多,加上安全教育松弛、安全组织瘫
痪,到1971年四年中发生伤亡事故160起,死亡14人,伤残112人,直接经济损失6.2万元。
1972年2月,中央军委发出预防事故的通令,农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十三项规
定,成立安全组织,班组设安全员,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979年恢复安全生产制度:一、防止各种车辆交通肇事的安全规则;二、拖拉机、收获机安
全技术操作规则;三、防止中毒及职业病规则;四、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防止瓦斯爆炸
安全技术规程;六、易燃易爆品运输、使用、保管的规定;七、防止火灾电气事故规定;八、基
建施工安全规则;九、采石及水利施工中放炮安全规则。
1981年在劳资科配专责安全员。对职工进行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入场、入队、
进岗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许上岗;对电气、起重、锅炉、变压容器、焊
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
格后发给证书,才准顶班上岗。
1982年规定,各作业阶段的动员大会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人人在安全责任书上签字保证按安
全规则进行作业。
1983年在工会增设安全员,制订安全生产职责条例,建立群众性安全网。按照国家《关于开
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每年5 月为安全月,汽车队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制订奖惩条例,
从各单位的年终奖金中提取3 %的安全奖励基金,作为安全生产的活动经费和奖励。对造成重大
事故的责任者和领导干部,按情节轻重减发奖金或扣发全部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1985年为保证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基金中提取10—20%作为安
全生产基金,由安全生产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1985年煤矿发生恶性事故,死亡四人,重伤三人,引起领导震惊,决定全方位加强安全工作
的领导。
1986年6 月30日农场成立安全办公室,宁兴国任科长。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正确用于输电线路和设
备的更换;危险房屋改建;防尘、防毒等工业卫生设施的建设;买锅炉、建澡堂,改善工人的劳
动卫生条件和增设劳保安全设施,以及劳保用品的发放,逐年有计划地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同时,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首先抓好“统一抓,分口管,谁主管,谁负责”集中力量提高
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劳动安全条例》,并大力增训特殊工种工人,提高全员的安全
素质,促进生产的安全发展。分期分批地勤检细查,消灭隐患。开展安全检查、危险评估活动、
防止事故、良化劳动条件,推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自1986—1992年的七年中,恶性事故重伤26人,死亡一人,三次得到管局的安全奖励。基础
劳动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输电线路安全运行,有85%的生产队一年四季洗上热水澡。
历年事故伤、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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