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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调解

第三节 人民调解


  随着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引起人们的活动方式、人际关系和观念意识发生
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和民事纠纷迅速上升。改革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1986年4月,正式接管民调工作,抓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调整改选。9月到九队总结“一个
有战斗力的热心为群众服务的调解组织”,逐级上报到省司法厅,并行文下发到基层学习调解
工作经验。1986年12月26日黑龙江日报第二、三版登载的省司法厅表彰奖励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名单中,九队调解委员会受到表彰。
1987年,召开民调工作会议,学习基本知识,由五队、六队、九队、粮油公司介绍工作经
验,起到以会代训作用。基层建立以党员联系户为核心的调解网,负责民事纠纷、治安保卫、
对青少年教育、邻里团结、安全防火等工作,基本上做到纠纷不出单位。
1988年,疑难纠纷增多,调解的做法是:
一、对已出现激化苗头的纠纷,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缓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转化成
刑事案件。
二、在农忙季节帮助生产队调解处理重大纠纷,使队干部集中精力抓生产。
三、加强对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作用。调解员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利
用业余时间,常年为群众排忧解难,调解纠纷。今年对八个先进调委会和十一名先进调解员进
行表彰奖励,并将典型经验资料印发各单位。
四、贯彻“以防为主,调防结合”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做,减少诉讼,使法庭集
中精力办大案要案。
1989年,组织全场职工学《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让广大职工、家属都来重视和支
持了解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中所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总结粮油公司“我们是
怎样做好民事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
1990年,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和专项治理,健全调解网络,做到
组织落实、有人负责。总结五队《我们是怎样开展民事调解工作的》经验材料上报管局司法
处,并利用巡回检查和半年评比的机会向全场宣传和推广,指导其他调委会开展工作。
1992年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调解委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
每个调委会订阅一本《人民调解》供学习用。
调解委员会民事调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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