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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证法律服务

第五节 公证法律服务


  1986年进行公证业务一宣传联络和办证工作,保证合同的履行,促进经济改革的顺
利进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为防止纠纷,在买卖奶牛中坚决按合同办理,成交150头未
发生纠纷。对外承包水稻合同、小煤窑承包合同等,因双方协商不一致,或合同不完备,不
予公证。全年只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七队与木器厂)。
1987年联络代办公证业务103件,其中直接办理劳务合同公证88件、车辆买卖合同一件、
基建承包合同四件、采伐合同一件、房屋买卖合同一件、联系办理收养公证三件。
1988年协办公证17件,其中单位承包经营合同四件、矿井租赁合同三件、清运垃圾合
同三件、蔬菜定购合同二件、建筑承包合同二件、退职协议书一件、房屋租赁合同一件、房
屋买卖合同一件。另外省三江农业开发总公司给食品厂贷款一百万元,及时向牡丹江农垦区
公证处联络办理了公证。并对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
1989年协办公证12件,总标的额324.6万元,收费768元,与采购站、十七队签订担任
法律顾问协议书。代书法律文书九件,向场提司法建议四次。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1件。
非诉讼调解挽回经济损失5277元,帮助私人索要欠款296元。
1990年协办公证业务30件,其中经济合同14件,标的总额29.2万元。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12人次,代书法律文书九件,诉讼代理一件,司法建议四件。
1992年协办公证4512件,其中计划生育合同2413件、义务教育合同2032件、商业厅出售
合同43件、法人委托书14件、车辆买卖合同四件、实物咨询合同二件、借贷合同一件,农副
产品购销合同一件、建筑承包合同一件、抚养协议书一件。担任法律顾问一家,代写法律文
书20份,免费答法律咨询十人次。去年为科研站办理三户水稻合同公证,有两户跑回方正县,
追回垫付款1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