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创业者的业绩 1958年8月,三百多位转业官兵从务农场汇集而来,1959年数十位山东支边青年融入
建设电厂的序列中,他们热爱边疆,献身边疆的电力事业。建厂初期,十几平方的小屋中间
挂上一个布帘就住二三户人家,钟淼厂长是印尼华侨,家庭生活条件优越;女青年吴敬允从
繁华的大上海跟随丈夫巩继芳来到荒凉的北大荒,物质条件,文化生活,产生极大的反差,
却没有动摇他们建设边疆的信念。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连最基本的口粮也保证不了,每月每个职工仅有24斤定量,无任何
副食,加上劳动强度大,有些人得了浮肿病,工人刘吉友在1号机厂房高空安装照明,过度
饥饿加上劳累,休克过去,吊在空中,人们将他解救下来后,钟淼厂长立即特批15斤小米,
给他补养身体,但到处买不到小米,最后只得改成发给15斤豆腐渣。艰苦的生活使有的女工
闭经了,厂里决定给每个女工每天一小碗豆浆。就是在这样的生存条件下,工人们拖着疲惫
的身体,同钢铁较着劲,将一台台设备安装好。运行工人没有夜餐,饿着肚子维护设备,保
证发电生产。供电系统的职工,为架设虎林至迎春、虎林至杨岗的两条输电线路,男同志到
东方红茫茫林海采伐电柱,女同志冒着严寒扒树皮,线路工程队的同志挖坑架线,128千米的
输电线路,洒满了他们辛勤的汗水。
当物质条件有了好转以后,创业者们又积极响应祖国召唤,坚决服从组织分配,先后有
三批人分别去了云南、新疆、大庆支援那里的建设。1962年国家为减少财政支出,精兵简政,
部分职工和多数山东支边女青年被精减退职,直到1979年大部分被精减的女职工才得以复职。
复转官兵与山东支边青年,在开发、建设电厂的历史上建立了光辉的业绩。
一、电力负荷增长表的说明
垦区电力负荷增长是根据该年度各总场场部的用电力(见表2)加上各分场场部在该年度
的用电力(由表1分场的达成数乘上200KW再乘以表3的百分数之积)再加上各生产队队部在该
年度用电力(由表1分场达成数的10倍乘上25KW再乘以表3生产队用电力发展速度百分数之
积的三分之二)三级农场用电力的总和算出。
二、分场电力负荷规划
根据各分场的修理厂、工副业加工厂、农业机械设备以及照明用电的设备容量,大致都
接近413KW,其中动力为381KW,照明为50KW。
各级农场用电量发展速度(1962年用电的百分数) 表3
附一: 以虎林为中心地区电力负荷总表
垦区59年—62年电力平衡汇总表垦区十个农场电力负荷逐年增长总表
注:生产队的用电数量,只计算了队数的三分之二,余数用其他供电方式解决。
十个农场所属分场逐年达成数量总表(表1)
十个农场场部用电负荷逐年增长表(表2)
考虑各设备的利用系数和同时系数后,动力和照明设备的用电负荷分别乘以0.4和0.8
系数进行核算实得192.4KW,其中动力为152.4KW,照明为40.0KW。
各分场的用电负荷均按200KW计算规划。
三、生产队用电规划
生产队的电力数量主要是根据各种小型工副业加工厂、农业机械和照明设备的用电负荷
计算的,根据已算的几个队的用电设备容量数字均接近下值:98KW,其中动力为77KW,照
明为21KW。
考虑设备的利用系数和同时系数后,动力和照明各按0.325和0.8系数进行核算,实为
42KW,其中动力为25KW,照明为17KW。
在生产队的具体条件下,动力和照明是不可能在同一时间用。因此生产队的用电负荷
仅按25KW作标准计算,而且其中还包括有5KW的照明用电。
注:见垦区59—62年电力平衡汇总表。
附二:虎林电厂新建工程设计合同
兹由农垦部密山农垦局(下称甲方)根据58年4月24日水利电力建设总局(58)基字145号
来文委托长春电力设计院(下称乙方)担任虎林电厂新建工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
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虎林电厂新建工程 2.计划投资额:540万元 3.建设
类别:乙类 4.工程主要内容:1×AK—6,1×AⅡ—6汽轮发电机的建筑及安装设计 5.主要
设备来源:国内供应 6.施工单位及施工日期:土建开工日期:1958年9月土建施工单位:密
山农垦局安装施工单位:黑龙江省电业局第12工程处二、设计任务之具体内容:1.1×AK—6,
1×AⅡ—6汽轮发电机安装设计2.1×TⅡ—35 1×TⅡ—65吨炉的安装设计
3.上述二机二炉的生产建筑及辅助生产建筑
4.电厂及糖厂的供水水源规划及电厂部分的水源设计
5.供热管道
乙方不担任下列设计
1.厂外总体布置
2.生活福利建筑的设计
上述工作系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同意而确定,在进行中发现工作内变更或增加时,甲方必
须以书面通知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如甲主或乙方认为必须上级核准时,由甲方报请
上级批准。
三、设计进度:本设计按一段设计进行
在锅炉设备资料获得后一个月提出总平面级主厂房基础施工图,最迟不晚于9月中旬,三
个月内提出全部施工图。
四、双方职责:
甲方:1.根据乙方要求应于8月5日提出热负荷及煤质分析资料,糖厂总平面资料月中旬
提出。
2. 负责签订对外协议(设计单位具体协助)
3.乙方去现场工作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解决工作必须的办公室、食宿、临时工、零星
材料、工具及交通工具等,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1.在甲方按时提供原始资料的基础上,乙方按时提交保证质量完整的设计成品。
2.能肯定部分的设备数量及全部工程投资额及安装工程投资额,在8月中旬提出。
3.能肯定部分的国拨材料表在8月底提出。
4.协助甲方对外签订有关协议。
5.工程施工期间,根据实际需要派设计代表至工地。
五、设计成品提交份数:乙方将成品直接寄送甲方,其他有关单位由甲方转。
安装图共6份
建筑图共9份
如甲方认为上述份数不够需要增加时,应于提成品前半月向乙方提出需增加份数并要支付其成本费。
六、本合同由双方签订,盖公章后开始生效,设计结束失效。
七、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合同签订人
委托单位(甲方)
工程负责人:霍大儒
电话及电报挂号:电挂 密1083
施工总承包单位
主 任:余友清
电话及电报挂号:
设计单位(乙方):长春电力设计院
院 长:吴大真
总工程师:罗道坦
负责工程师:郑敦祚
电话及电报挂号:电挂6080 电话6931
1959年7月28日订于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