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二章 曲折时期(1966年—1977年)
第一节 概述
1969年7月,组建兵团,东北农垦总局林电厂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
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虎林电厂。
1970年2月,划人四师三十六团,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十六团电厂。陵兵团建制,
将运行车间改称一连、检修车间改称二连、供电所改称三连、机关科室改称组。
1973年3月,电厂与四师电联网合并,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
兵团四师电业管理站。机构设置为发电厂、送变电工区、供电工区三单位。
1977年7月,兵团撤销,电厂归属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全称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
虎林电厂。
1966年—1976年的十年中,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改建兵团体制及名目繁多的各种政
治运动,使生产建设发展缓慢。在全厂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10年累计发电量14047.6
万千瓦时,供电量11648.7万千瓦时,售电量10997.8万千瓦时,盈利76万元。设备技术改
造方面:解决了一号发电机振动和磁极接头开焊问题;自制一组低温过热器,使汽温达到
设计要求;自行设计、制作、安装了一台软化器,使过滤水透明度和软化水透明度达到
100%,软化器两步逆流还原达到国内中小电厂炉外水处理先进水平。新建15栋2490平方
米职工住房,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1976年职均收入6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