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三章 发展时期 (1978年—1990年)
第一节 概述
1978年,兵团撤销后,连、排、组恢复原车间、科室名称,并将生产科与供
电科分离,各自独立办公。
1980年,增设劳资科。
1981年,增设房产科、保卫科。
1982年,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职工教育办公室。
1984年,发电系统称发电公司,供电系统称供电公司,管理科称生活服务公司。
同年成立老干部办公室。
1985年,三大公司恢复原名。
1986年12月,隶属关系不变,改名黑龙江省虎林电厂。
1987年2月,成立牡丹江农垦电业局,农垦电业局与虎林电厂是一个班子,两个
机构。原供电系统各单位改称牡丹江农垦电业局XXX单位。
这一时期撤销生产兵团建制,恢复国营农场体制,对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
调整产业结构,创办集体企业,成立了青年服务公司,安置待业青年63人。组建锅炉
安装公司。走科技兴厂之路,共进行67项技术革新、技术改造。
机组容量由3000千瓦,发展到2.4万千瓦,14年中累计发电量64469万千瓦时,供
电量59672万千瓦时,售电量55285万千瓦时,产值8733万元,上交利润507.8万元。
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不断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累计投资94.5万元,新建52栋9450
平方米职工住宅,人均住房面积达12.5平方米;投资34万元为每户职工盖起12平方米
的小厦子;投资4.25万元为每户职工修建了永久性菜窖;家属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1990年职均收入2423元,比1976年增长近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