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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拨乱反正

第二节 拨乱反正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电厂党委在全会精神指导下,本着实
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文革中被错误揪斗和遭受关押、立案、批判的52名干部
群众公开平反,恢复名誉。同时,还对反右斗争及其它政治运动中遗留的问题进行了
纠正。广大干部群众对落实政策工作十分满意,被落实政策的同志表示,要加倍报答
党的关怀。通过纠正冤假错案,明辨了是非,使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得到了恢复和
发扬。
1978年至1979年,全厂上下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
思想教育,进一步批判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和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潮。
电厂党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生产经营措施得力,使电厂的经济有了较大改变。
建厂伊始,电厂就拥有一支知识分子队伍,六十年代初又陆续分来数名大中专毕
业生,到1980年,电厂还有17名大中专毕业生。电厂党委以积极慎重的态度落实知识
分子政策,通过考核,对各类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了技术职称,又从工人中选拔了5名
技术人员,计有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10人,会计师1人,助理会计师4人。1981年
按照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了2名工程师任副厂长,他们走上领
导岗位后,在技术管理和生产建设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