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988年,电厂获管局级文明厂后,全厂职工以此为动力,多次召开文明建
设工作会议。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细则》,其中包括党建工作、思想政治
工作、工会工作、综合治理、团的工作、文明卫生六大类。组织有关人员去外
省市参观学习文明建设经验,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使精神文明建设
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
一、廉洁自律,把文明建设落实到党建工作中
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思想建设上,系统地对党员干部进行了
马列主义哲学、社会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国内外形势及党的方针、路线、政
策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了党性。在组织建设上,落实党支部
工作十项制度,“三会一课”达标率98%。在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上,制定了
《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规定》、《厂长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
规定领导干部用车、建房、子女经商等十五条不准。坚持每季度一次党风廉政教
育,采取集中辅导上课、正反典型学习、播放电教录像片等教育形式,教育面达
98%。
电厂每年生产用煤15万吨左右,房屋建筑2000平方米以上,厂领导及有关科
室经常与煤矿主、包工头打交道,有的施工单位提出给回扣,煤矿主给厂长送
“红包”均被领导回绝。有位煤矿主在节日给厂领导送来奶粉、白糖等礼品,被
厂长、书记送给了幼儿园。党员干部在文明建设中廉洁自律、勇挑重担、率先垂
范,受到全厂职工的称赞。
二、领导重视,把文明建设与目标管理相结合
1992年成立文明办后,制定了电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按照总体目标,逐年确
定重点,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近期目标。由书记、厂长亲自落实文明建设责任、目标,
逐级签定责任状。以《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细则》为标准,坚持每月一检查、一考评,
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每半年一次全面考评。文明建设中开展的各种活动,如“安
全生产活动月”、“三保一创机组检修”、“爱国卫生活动月”等,做到一项活动
一部署、一检查、一总结、一评比,使两个文明建设相互推动、同步发展。
三、抓住重点,把培育“四有”职工贯穿文明建设始终
在文明建设活动中,把育人工作做为首要任务来抓。先后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教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国情、厂情教育、北大荒精神教育、企业精神等教
育活动。
1992年国家调整利税,电厂利税任务由上年的160万元,猛增到500万元,加上
售电难,电费回收难等因素,给电厂带来巨大压力。部分职工产生悲观泄气情绪,
认为电厂前景不乐观,亏损已成定局。党委抓住这一苗头,适时开展“荣誉感、危
机感、使命感”教育,在职工中营造出“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氛围。把思想教
育同“节能降耗”、“小指标竞赛”等经营措施相结合,由于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
变化,人人关心电厂,提出合理化建议100多条,取得良好效益。
为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共投入资金43万元,先后选送276人次,去外厂和
黑龙江省火电培训中心学习,在厂内举办各种培训班68期,培训率94%;全面质量
管理培训率100%,质量管理小组在技术改造,革新挖潜工作中成绩斐然。
四、综合治理,把法制教育纳入文明建设中
综合治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厂采取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办法,
建立完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方案,形成保卫科、巡警、看护员三位一体的治安维护
体系。充分发挥治安联防委员会、居委会的作用,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定期
检查和不定期结合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综合治理的成效推动了文明建设的
发展。
在职工中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编发《法律知识讲座》;组织职工观看法制教育
录像片;请公安干警讲授犯罪案例及相关法律知识;利用宣传栏、板报、厂报宣传
法律知识;每年普法教育不少于三次,受教育面达98%;《十法一例》、“二五普
法”教育面达94%。职工法制观念增强,虎林电厂厂内政治稳定,职工安居乐业,
多次受到上级表彰,被评为“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