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家属队
第四节 家属队
家属队成立于1964年,电厂将厂区附近土地分给家属种菜,家属按出勤记工分,并
按规定交公积金。
1965年3月,家属队接管电厂原煤卸车工作,6月,虎林县划片管理镇内居民,电厂家
属划归虎林铁南委管理,称铁南委三队。
1969年电厂家属队与铁南委脱离关系。
电厂将托儿所划归家属队管理,自负盈亏。随后家属队又成立了缝纫组,在承揽服装制
作的同时,为电厂加工工作服、劳保用品。还从事后勤零活,清理仓库,维修铁路专用线等
工作。
家属们在支持丈夫工作,教养孩子成长的同时,投身电厂的生产建设。积极参加各种文
体活动,每次大型文艺汇演都有她们自编自演的节目。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各项大会战,
1975年自来水管道工程家属包揽一半工作量,围墙大会战有80名家属义务献工时,参与挖坑。
年年都有家属被评为“五好”、“先优”。
家属们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从建队时的4名党员,发展到1979年,家属党员队伍已近10人。
1968年电厂针对灰渣成山的状况,决定综合利用灰渣建砖厂。生产组派技术员李正俊外
出参观学习,回来后,他自行设计,杨光平、孔照山等机修车间工人协助制造、安装、调试
的年产一百万块的砖厂当年建成。主要生产原料为灰渣、白灰、石膏。生产厂房500多平方米,
其中有4个80平方米砖窑,1个131.2平方米烘干室。
1969年1月,正式生产,管理人员均为职工由电厂任命,负责人刘成绩。生产人员全部是
家属,家属队中40多人参加制砖生产。
由于生产技术与工艺多年不变,质量始终没有提高,加之虎林地区新建了几个砖厂。1979
年5月,砖厂停产下马。从1969年投产到1978年,十年累计产砖 982.75万块。
1979年6月,108名家属按总局文件精神转正复职。
1982年家属队划归青年服务公司,30多位家属转为集体工。
自1964年成立家属队至1979年,家属们共为电厂卸煤40余万吨,支援了电厂的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