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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

第三节 财务


  建厂时期电厂财务为一级管理,由财务组统一核算。财务以基建开支为主要内
容,机组投产后,增加生产经营成本核算项目,逐步完善财务管理。
1960年6月,制定《经费开支审批办法暂行规定》。
1962年10月,制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963年加强财务监督机制,实行财务主管签章,严格“一支笔”、“一本帐”及财
务开支手续。
1978年开展车间经济核算,开始实行财务分口分级管理,制定基层定期报帐制度。
1990年制定《金柜管理制度》,规定了5个可设金柜单位,明确现金存放数额。
1992年制定《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包括科长、计划、统计、会
计职责,健全各类费用管理细则,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996年财务管理实现电算化,制定《会计核算电算化管理制度》。
1997年3月,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制度》。7月,制定《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计财科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经济核算制度》、《成本管理制度》。
1998年电厂8个独立核算单位全部实现电算化。
固定资金:
电厂按照上级下达的资产目录划分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设资产、折旧、固定资金
进行核算。固定资产调拨、拆卸、报废、损坏须报管局批准执行,基层单位只有使用与
维护权。固定资产折旧按上级规定折旧率按年计提。
1972年4月,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及调整方式。
1988年8月,对长期闲置固定资产老一、二号机组公开拍卖处理。
1997年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划分,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
盘点清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流动资金:
电厂流动资金由计财科统一管理,建立银行账户,上级按电厂年度生产财务计划核
定电厂流动资金。通过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弥补缺口,按计划核定基本建设投资,统一
设备订购、分配。
1963年定期组织清仓处理积压,控制储备资金。
1990年启用流动资金还扩建到期贷款,形成流动资金借款。先后采取降低储备资金、
提取生产发展基金、按比例提取销售收入等措施弥补流动资金缺口。
1997年定期盘点,及时处理积压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金管理水平。
成本管理:
电厂成本管理是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电厂经济技术指标,生产费用、利润率
及出厂售电价格等进行全面综合管理。
电厂的成本是单一性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受售电量与生产费用直接影响。电厂始终
在加强生产管理、改善技术组织措施、控制间接费用指标、减轻生产费用指标上下功夫。
七十年代初由于设备利用率低、折旧费及工资费用增高、农用电比例增大,生产成本升高。
1986年实行成本计划定额管理,组织定期成本分析,增加积累,降低消耗,降低成
本。
1997年制定《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计划管理,成本核算管理,成本控制管理,
建立定期成本考核和分析制度,挖掘内部潜力,不断降低成本。
虎林电厂历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虎林电厂历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历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虎林电厂历年资金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