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职工队伍 固定工:
1958年电厂职工队伍的主体是转业官兵。
1959年底又有部分山东支边青年加入职工队伍。
1962年电厂执行上级精神,对职工队伍进行精简,职工人数由399人减至 279人。
1965年电厂开始考工定级,职工中由农工级转为电工级87人。
1968年电厂接收首批北京知青27人;1969年接收第二批北京知青54人;后又有其他城
市知青陆续扩充到电厂职工队伍,高峰期达180多人。
1975年开始,职工子女就业实行统包分配。
1981年、1982年实行职工子女接班制,有32人接班。到1985年不再对职工子女统包分配。
1979年按总局文件精神将108名长临工转为固定工。
1991年开始,电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截至1998年共引进大中专毕业生19人,实行
国家干部管理。
合同工:
1985年按照总局文件精神,电厂开始招收合同制工人,截止1998年共招收合同制工人335人。
1995年10月1日,电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固定工与合同工统称为“企业职工”。
集体工:
1982年电厂招收待业职工子女63人为集体工。
1984年将集体工划归综合服务公司(兴华电材经销公司)管理。
1998年电厂有集体工26人。
历年职工状况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