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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二章 工会

第一节 概述


  电厂工会组织于1962年3月成立,工会主席由副厂长兼任,配备专职干部两人。入
会职工240人,占职工总数的87.6%,建立38个工会小组。
工会组织主要负责生产劳动竞赛、妇女工作、生活福利、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等
工作。
文革前,工会坚持党中央提出的政治挂帅,以生产为中心,按照生产、教育、生活三
位一体的工运路线,围绕发供电生产组织各种劳动竞赛,开展互助互济、文艺体育等活动。
文革期间,工会活动停止。
1978年,工会恢复工作。1980年召开第三届职代会,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生产
经营委员会”。1982年增设“劳动保护调资委员会”、“提案监督委员会”、“经费审查
委员会”。
1998年电厂工会会员发展到694人,专职工会干部3人,兼职工会干部11人,工会小组
71人,入会率99%。
工会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积极推行民主管理
和职工代表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各项职能,为电厂的经济建设做贡献。多次荣获管局、总
局“先进工会”光荣称号。
历任工会主席
李海如 1962.3—1963
马文梅 (不详)一1978.10
王庆春 (不详)一1983.2
郑德厚 1983.2—1990.12
孔庆才 1991.1—1995.12
姜玉良 1996.1—19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