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礼貌行车

第二节 礼貌行车


  建场初,驾驶员都是转业官兵和调转来场的优秀驾驶人员,他们发扬了革命军人的优良
传统和主人翁的优秀品质,在交通运输上遵章驾驶,安全第一,驾驶员有良好的驾驶作风。1963
年,黑龙江省交通厅的季立才局长和省监理处的史益民科长二人来到五九七农场,和车管干部
及全体驾驶员同吃、同住,一同跟车上路,总结礼貌行车的经验。宝清县交通局、合江地区监
理所都给予了很大关怀,最后总结出在公路交通中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的礼让“三先”
经验。1965年,黑龙江省交通厅在全省推广,号召全省各有车单位学习。
  1972年,公安部、交通部将我场的礼让“三先”经验纳入了交通法令汇编,写入《全国城
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项中。规定“机动车会车,做到礼让“三先”
(先慢、先让、先停)选择适当地点靠右通过。”
  二十多年来,我场交通系统的领导成员换了几任,驾驶员也有90%以上是新成份,但礼貌
行车这一光荣传统不但没有丢,而且正在发扬光大。
  在开展礼貌行车活动中,从1965年起我场汽车队曾多次被评为省礼貌行车先进单位和安全
标兵单位、全场还涌现出县、地、省级先进驾驶员105人,其中较突出的周海助、沈秀山、刘
长吉、赵世起、王开玉等同志1965年12月31日被黑龙江省交通厅授予先进驾驶员称号。
  1973年黑龙江省交通厅授予周海助、沈秀山、赵世起、王开玉、刘长吉为先进安全标兵。
  1980年2月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周海助为安全行车百万公里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