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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撤销兵团,恢复农场

第一节 撤销兵团,恢复农场



1975年中共中央批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
制的请示报告》,1976年2 月25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在佳木斯正式成立,同时撤销黑龙
江生产建设兵团。1977年1 月1 日三十五团撤销后,恢复农场建制,更名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隶属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农场管理局领导。

恢复农场建制后,我场仍属两级制管理、两级核算,农场下设生产队,农场干部实行分级
管理,场长,书记由省委管理,副场长、副书记由地委管理。科级干部由管局党委管理,生产
队干部由农场党委管理。

凡属地方性工作的管理体制,如护林防火、银行税收、交通邮电等一律维持现状,归政府
领导。

农场机关编制,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边防战备、有利于生产指挥、有利于加
强经营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精兵减政”的方针,机关设组织科、宣传科、文教科、团委、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生产科、农机科、基建科、劳动工资科、商业科、计财科、工交科、
物资科、卫生科、通电科、武装部、公安分局、机关党委等十九个科室,后来又陆续增添了法
庭、科技科、党委办公室、工会、多种经营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在恢复农场体制,成立科
室的同时,原三十五团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大机关宣布撤消。现役军人大部分回到部队,
仅六名同志就地转业,担任场、科级领导。至此,农场编制和牡丹江农场管理局、国营农场总
局的编制相吻合,农垦系统实现了组织上的统一。

对农场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一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过;中击的老同志重新回
到了领导岗位上,任用了一批有专业技能的同志担任领导工作;又从知识青年中选拔了一批新
生力量担任领导职务,把83名以工代干的同志转为国家干部。

1977年1 月,庆丰农场宣告成立时,拥有耕地249,319 亩,总人口11,353 人,职工5,648
人。拥有拖拉机96混合台(折合326 标准台7,120 马力),联合收割机60台,折合3,230马力。
载重汽车39台,机械总动力2,687 马力。

1977年庆丰农场农业生产队概况
单位:亩